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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0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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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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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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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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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逐条梳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白河镇、和平镇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681.2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支出633.05万元,结余48.1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白河镇、和平镇中央农村危房补助结余48.17万元,截至2022年7月,已列支46.37万元,结余1.8万元,因该笔资金为整合资金,于2022年7月18日收回财政,并根据屏财整合(2022)22号文件重新整合分配到白河桐子、大水片区灌溉沟渠修缮项目。
二是县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2.0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支出41.07万元,结余0.9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余0.96万元,截至2022年6月,已支付完毕。
三是县人社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支出671.86万元,结余128.1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人社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128.14万元,截至2022年6月,已支付完毕。
屏边县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