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24204-435
-
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6-02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屏发改发〔2022〕72号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和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整改落实红河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研究,对照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配合做好审计工作。2022年3月31日,《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反馈:此次审计查出问题5个(非金额问题2个,金额问题2个),涉及问题金额4.08万元,其中:责任问题3个,问题金额3.88万元;作风问题1个,问题金额0.2万元。仅列问题清单1个,具体问题如下:一是未按规定对县级储备粮进行扦样检验;二是挪用专项经费合计3.88万元;三是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未督促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完成成品调控粮储备;四是用本单位职工填写的接待公函报销接待费用1970元;五是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放心粮油质量安全调查抽样经费”1810元结存超过2年。收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整改落实红河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后,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逐项分析研究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