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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03-17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新华乡盐洞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2年第3号

(总第3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2月14日,对屏边县新华乡盐洞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新华乡盐洞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支砌挡土墙、活动场地硬化、道路硬化、引水管道建设、路灯安装等。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6 873.18元

  屏边县新华乡盐洞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送审金额       3 241 740.43元,审计抽查核减金额56 873. 18元。

  (二)多支付工程价款37 808.75元

  屏边县新华乡盐洞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3 241 740.43元,抽查核减金额56 873.18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支付工程款3 222 676元,已支付工程款与送审建安工程结算金额减去抽查审减金额相比,多支付工程款37 808.75元。

  三、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二)加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避免出现多计和多支付工程款情况的发生。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新华乡大冲子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1〕49号)文件要求,新华乡人民政府对工程结算进行自查,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多支付的工程款已收回上缴同级财政。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