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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sj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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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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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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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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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2020和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16号
(总第3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5月6日,县审计局对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合分配的2020年和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项目及资金使用涉及玉屏镇、新现镇、交通局、乡村振兴局等7个乡镇和8个部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1年,屏边县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642.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41355.8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10963.71万元、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 102万元、蒙自市对口帮扶资金300万元、收回整合资金重新安排1920.62万元。
屏边县2020年、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642.15万元,县财政已下达分配到14个单位,各单位已使用资金58255.67万元,截至2022年末结余资金386.48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308.88万元、自然资源局实存账户结余77.6万元(详见附件2)。
2020年、2021年屏边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642.15万元,项目736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3个,投入资金23 894.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建设项目307个,投入资金33454.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屏边县各乡镇、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持续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加强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但审计也发现,2020年、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行、农村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验收、结算把关不严、多计多付工程款、工程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质量标准以及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纳入验收结算、结余资金未缴财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拨付及管理使用方面
1.项目结余资金776000元未缴财政。
2.超范围列支项目管理费16472.30元。
3.多报、虚报苗木发放数量,多支付苗木款1250元。
(二)项目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方面
4.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
(三)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方面
5.多计工程价款7922584.22元。
6.多付工程款3285566.98元。
7.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事项施工,工程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质量标准。
8.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不严格,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纳入验收结算。
9.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报经原批复单位审批。
(四)项目资金绩效方面
10.项目管护不到位,产业效益不明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776000元的问题,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对超范围列支项目管理费16472.30元的问题,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对多报、虚报苗木发放数量多支付苗木款1250元的问题,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多计工程价款7 922 584.22元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对多付工程款3285566.98元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及时收回多付工程款;对工程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质量标准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进行返工修理,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不严格、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纳入验收结算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将项目建设落到实处;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报经原批复单位审批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健全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调查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管护不到位、产业效益不明显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将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具体到事、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二是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不得将涉农资金用于与涉农无关的事项;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确保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避免多计、多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发生;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绩效监管,确保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根据屏边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12月12日,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对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问题,已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对超范围列支项目管理费问题,已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对多报、虚报苗木发放数量多支付苗木款问题,已全部上缴县级财政;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问题,7个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各相关建设单位已依法与施工单位重新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认定;对多付工程款问题,多付工程款已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对工程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质量标准问题,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修理交付使用;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不严格、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纳入验收结算问题,建设单位已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将未发放肥料发放给农户和进行了苗木补植补种交付农户使用;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报经原批复单位审批问题,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批复和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管护不到位、产业效益不明显问题,主管部门已督促建设单位对管护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