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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pbxgs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举行《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按照《关于举行<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县税务局七楼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员及听证代表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黄欢 屏边县税务局 副局长

(二)听证代表

详见附件

(三)决策发言人

许云春 屏边县税务局 局长

(四)听证记录员

朱思玉 屏边县税务局法制股 副股长

许 蓉 屏边县税务局税政股 四级主办

(五)听证监察人

李 寻 屏边县税务局纪检组 组长

杨笑非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三、其他事项

(一)屏边县税务局将于2026年4月16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三)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监督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联系人:朱思玉

电 话:0873-322100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 屏边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等级地段的通知(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正式代表名单
序号姓名单位备注
1朱治宇县委办社会普通关系
2陈明丽县人大人大代表
3黄浩轩政府办社会普通关系
4管兴丽县政协政协委员
5郭林依县发改局社会普通关系
6李坚县工信局社会普通关系
7杨子才县民政局社会普通关系
8朱沾斌县自然资源局社会普通关系
9余东权县市监局社会普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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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李承
24张雷县财政局
25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