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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pbxzfbgs/2024-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9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提高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公共管理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在屏边县昆河路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四楼40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听证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由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主持。听证会代表是通过在政府网发布听证会公告网络报名、向社会公众征集、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社区推荐等方式产生。参加人员有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单位代表10名;卷烟零售户代表10名、拟新办客户4名、消费者代表2人、公证人员2人、听证监察人1人、县烟草局相关代表3人、律师1人、新闻媒体1人,共34人。听证书记员2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

第二项议程,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三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筹备及准备工作情况。

第四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

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对《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及听证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质询和辩论。

第六项议程,听证会公证员发言。

第七项议程,听证会监察人发言。

第八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对此次听证会作总结发言。

第九项议程,请参会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退场。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代表们听取了《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听证会筹备情况,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最后,代表们对修订稿通过施行的后续工作也提出了良好建议,归纳为以下四点:

1、根据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的调整方法作出详细地解答,延用“新证新办法老证老办法”的模式,在长期内逐渐调整。建议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以及针对修订稿中“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含通道)距离100米以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乡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含通道)距离30米以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耐心解答,消除代表疑虑。

2、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听证会上部分代表不理解(修订稿)的部分内容,陈述人当场进行详细的解答。

3.耐心解答。对代表提出的疑问“卷烟价格如何调整”,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市场价格由市场动态调整,不低于零售指导价,烟草公司不作调控。

4、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不违反相关文件要求及标准的情况下,结合屏边各乡镇、自然村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零售点。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我局认为人大、政协代表结合屏边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比较合理,理由充分。

四、听证会建议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予以采纳,稍后将及时修订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并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相关听证程序要求,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完善《合理布局规划(修订稿)》后向政府和人大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