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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87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4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报告

  为提高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公共管理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于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在屏边县昆河路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由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主持。听证会代表是通过在政府网发布听证会公告网络报名、向社会公众征集、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社区推荐等方式产生。参加人员有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10名,卷烟零售户代表6名,拟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客户代表6名,消费者代表6人,公证人员2人,听证监察人2人,县烟草局相关代表4人,律师1人,共37人。听证书记员2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

  第二项议程,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三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起草说明》。

  第四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对《屏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进行听证。

  第六项议程,决策发言人进行听证小结。

  第七项议程,听证会监察人发言。

  第八项议程,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合理布局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制定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合理布局规定》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对《合理布局规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两项内容:

  1.《合理布局规定》第三条第五项“尊重历史原则。新发布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后,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按照“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建议可适当解释说明。增加“发布合理布局规划之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原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的解释说明。

  2.《合理布局规定》第四条第三项“乡(镇)主要街道设置零售点间距不低于30米(乡(镇)政府所在地主干道)”,建议:可适当降低间距限制,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以上两项意见予以采纳。

  1.《合理布局规定》第三条第五项增加“发布合理布局规划之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原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的解释说明。

  2.《合理布局规定》第四条第三项降低“乡(镇)主要街道设置零售点间距不低于20米(乡(镇)政府所在地主干道)”。

  我局将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修改后的《合理布局规定》向政府和人大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欢迎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