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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244
  • 发布机构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6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提高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公共管理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于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在屏边县昆河路屏边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四楼40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由屏边县烟草专卖局主持。听证会代表是通过在政府网发布听证会公告网络报名、向社会公众征集、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社区推荐等方式产生。参加人员有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单位代表10名,卷烟零售户代表14名,消费者代表2人,公证人员2人,听证监察人2人,县烟草局相关代表3人,律师1人,新闻媒体1人,共35人。听证书记员2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

  第二项议程,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第三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筹备及准备工作情况。

  第四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宣读《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对《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及听证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质询和辩论。

  第六项议程,听证会公证员发言。

  第七项议程,听证会监察人发言。

  第八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对此次听证会作总结发言。

  第九项议程,请参会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退场。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代表们听取了《屏边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听证会筹备情况,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最后,代表们对草案通过施行的后续工作也提出了良好建议,归纳为以下三点:

  1、根据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理布局规定(草案)》,更改一下地标,不要用学校来做地标,改到附近其他门牌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将《草案》中出现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时更改为“营业执照”。

  2、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听证会上部分代表不理解(草案)的部分内容,陈述人当场进行详细地解答。

  3、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不违反相关文件要求及标准的情况下,结合屏边各乡镇、自然村实际情况,灵活、机动设置零售点。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我局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屏边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比较合理,理由充分。

  四、听证会建议、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予以采纳,稍后将及时修订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并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相关听证程序要求,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完善《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后向政府和人大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云南省屏边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