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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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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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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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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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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累计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2762.52万元
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中央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屏边县入选国家试点县,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屏边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规定,及时足额将中央补助的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下达至各中小学校,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11年以来,累计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2762.52万元,直接受益学生人数达15.8万人。
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中央对补助标准进行了两次调整。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时,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年600元;2014年秋季学期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至4元、每年800元;2021年秋季学期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每年1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稳步实施,有效改善了全县各中小学校的膳食条件,切实提高了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