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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41
  • 发布机构
    白河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5
  • 时效性
    有效

白河中心校2022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红河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红招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整体推进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省级协调,州县联动,以县为主”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则和程序,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管理,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明确各学校服务区范围与招生计划。适龄儿童按学校服务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所有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

  (二)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适龄儿童以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为依据,按划分片区入学;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和房产证持有人必须是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根据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给予安排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方式、入学结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具备一定自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招生对象

  (一)当年8月31日(含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特殊情况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白河镇人民政府、白河中心学校审批,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屏边苗族自治县普通中小学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各校组织招收好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片区划分如下:

学校

名称

学校服务区

白河小学

招收:1、热水、马卫、喜乐、腊哈四个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放阳村委会矿泉村适龄儿童。3、底西村委会双龙村、箐上、岩山树三个自然村适龄儿童。4、.随迁或到白河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底西小学

招收:1、底西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随迁或到底西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放阳小学

招收:1、放阳村委会、麻布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随迁或到放阳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团结小学

招收:1、团结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坡头村委会、桐子村委会、腊哈村委会、热水村委会辖区内部分适龄儿童。2.随迁或到团结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胜利小学

招收:1胜利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坡头村委会辖区内部分适龄儿童。3.随迁或到胜利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大水小学

招收:1、大水村委会辖区内适龄儿童;2、桐子村委会辖区内部分适龄儿童。3、.随迁或到大水小学附近务工家庭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7月15日前。

  (二)报名地点:各辖区学校

  五、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1)屏边户籍:①户口簿;②租房居住的提供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租房协议(协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非屏边县户籍:①户口簿;②父母一方持有的《云南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以登记办理时间为准,当年 8 月 31 日前满6个月以上的)

  六、注意事项

  (一)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二)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可以在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三)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义务教育的,可就近到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供《残疾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屏边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需到屏边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视鉴定情况由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推荐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就读;经鉴定不能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知识能力的,由服务区学校建立学籍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或者由监护人自愿联系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就读报名就读。

  (四)各学校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学生、家长等宣传招生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招生实施方案进行招生,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招生。

  (五)未尽事宜,白河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本方案至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