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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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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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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屏财资环发〔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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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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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的通知
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66号)文件要求, 现下达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273.0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收入请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 “213 农林水支出”,具体金额、政府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兑付到个人的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
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方向)(含提前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为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直达资金2022年的年度绩效目标(含提前下达部分),请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1.2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安排表
2.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绩效目标表
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3号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安排表.xlsx】
附件【13号附件2: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直达资金部分)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