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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05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城区暂停街天赶集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控制新冠病毒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聚集性街天赶集等活动一律取消,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日零时起,县城区范围内暂停街天(逢星期天)赶集活动。

  二、县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

  三、玉屏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共同做好禁止赶集的宣传和监管工作,对农贸市场外摆摊者进行劝返。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县城区暂停街天赶集活动的宣传工作,对进城赶集摆摊的群众宣传到位,避免群众进城聚集。

  五、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的个人,视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曝光。

  六、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