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98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际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频发。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是当前疫情防控最便捷、最有效的措施。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我们倡议: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在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餐馆酒店、公园景区、影剧院、图书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尽量避免网上购物,在接收快递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建议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监督工作,对未佩戴口罩和未扫码亮码者一律禁止入内,对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等活动深入乡集镇、村社区、公共场所,深入一线开展劝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做好戴口罩、扫场所码,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倡议,随身携带口罩,并在公共场所自觉佩戴、主动扫场所码。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守万家灯火,静待春暖花开!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