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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15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1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对象

  1.举报范围:全县辖区内。

  2.举报对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屏返屏后未主动报备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举报,也可现场举报,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地址及行为发生时间、地点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0873-3221438。

  举报地点:屏边县卫生健康局4楼401室。

 

  三、奖励方式及要求

  同一情形有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最先举报人。奖励标准为200元-500元,原则上中风险地区人员线索200元/条,高风险地区人员线索500元/条。举报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