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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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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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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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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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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频发、局部聚集性暴发态势,地区之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防疫政策
(一)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屏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抵屏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即日起抵屏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近 14 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台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盐城市、宿迁市,江西省上饶市、南昌市,安徽省亳州、宿迁市、芜湖市、合肥市,省内发生疫情的文山州马关县、文山市,昆明市石林县、呈贡区,普洱市孟连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等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屏人员,即日起抵屏边的,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以上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非必要不返屏。州外非涉疫地区入屏返屏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六)非必要不离县。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县、非必要不跨县,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涉疫地区。确需离县的出发前须向本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州外返屏时,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行程轨迹,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七)非必要不聚集。坚持“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不组织、不参加大规模聚会聚餐活动。提倡少出门、少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用餐、聚集,避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
二、严管重点场所
(一)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按规定定期做好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日开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二)各类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扫“场所码”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旅游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
(四)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所等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严格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收寄快递物品做好消毒和防护。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随意到药店、诊所购买药品,第一时间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发现州外入屏返屏人员隐瞒旅居史和身体健康情况、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不落实“全民戴口罩”“全民扫码”等行为,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街道)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
附件:屏边县各乡镇(社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