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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rmzfbgs/2026-0002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屏边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研究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9.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10.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1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事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15.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的重要外宾的接待。

16.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地震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拟定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定等工作。
6.承担全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协助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乡镇地震工作机构双重领导体制。

(三)县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县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年度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3.负责全县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

4.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县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本县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工作。

6.参与协调屏边县农特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区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园区的“园中园”、承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7.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本县外来投资企业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

8.会同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屏边县农特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县投资促进信息、县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9.负责县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屏边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屏边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屏边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承担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五)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商务、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务、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商务、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县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7.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8.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9.负责全县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县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10.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协调配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中民航、交通战备、战区恢复工作。

12.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13.承担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4.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15.负责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7.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9.执行贸易救济政策。

20.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1.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监管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22.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申报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和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

(六)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七)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4.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

6.负责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9.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1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相关市场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负责编制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策划、招商、审批及建设方案、绩效评价等。

3.负责景区内接待设施、游览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筹开发、组织实施等工作。

4.负责制定景区内环境卫生、旅游秩序、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景区内有关招商引资、经营活动、旅游活动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6.负责景区内旅游投诉、经营业主的协调服务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景区运营公司做好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服务、文化活动、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

(十)县检验检测所主要职责

1.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的仲裁检验和检定、定期检验、监督检验、风险监测、发证检验、强制检定、委托检验、非强制检定、校准、检验检测等法定检验检测职责及量值传递体系的运行;承担食品、农产品、粮油及粮油产品、生产生活用水、药品、医院制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室内环境质量、洁净室(区)综合性能、工业与日化产品、农业投入品、电子信息和电工产品、纺织、轻工、新能源、新材料、建筑工程、建筑产品、陶瓷、矿物、资源和环境、碳排放、节能、其他产品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质量鉴定和评测工作。

2.为政府决策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服务,承接社会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学研究、认证、评估、人员培训,标准化咨询与制(修)订、风险评价(评估)等服务。

3.开展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培养检验检测及产业发展专业人才。

4.拟定全县检验检测、产业技术研发、重点产业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乡(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业务指导。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设8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县政府办内设机构:秘书一科(文稿科)、秘书二科、综合科(公文资料审核科、总值班室)、督查科(议案科)、行政科(财务室、保卫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外事科、信访科(含县长信箱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2.县地震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

3.县投资促进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科、外资科、督导科、信息科、园区科。

4.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5.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与财务科、经济运行科、市场运行科、经济贸易科、信息和信息化产业科、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综合管理科、节约能源科、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服务科、工业园区科、综合研究与政策法规科、军民融合科。

6.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基础科。

7.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普查科。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监察科、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广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9.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宣传推广科、服务管理科。

10.县检验检测所内设机构:综合科、事业发展科、质管数据科、重点产业创新研究中心、食品药品产品检验研究中心、计量检测技术和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安全设备运维保障中心。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屏边县地震局

3.屏边县投资促进局

4.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5.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6.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7.屏边县统计局

8.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屏边县检验检测所

10.屏边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分别是:

1.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屏边县发展研究服务中心

3.屏边县网络管理中心

4.屏边县地震局

5.屏边县投资促进局

6.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7.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屏边苗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

9.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0.屏边苗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

11.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12.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屏边苗族自治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14.屏边县统计局

15.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16.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屏边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18.屏边县检验检测所

19.屏边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屏边县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屏边县网络管理中心

属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属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是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屏边苗族自治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属于屏边县应急管理局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属于屏边县统计局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屏边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属于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非独立核算的独立编制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4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年末遗属19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县政府办重点工作

1.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点”、重点工作的“薄弱点”,深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提高贯彻落实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二是树立务实高效作风,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形象,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控发文数量和会议规模,把重心放在抓落实上。三是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精神,践行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建议。二是深挖社会“关注点”、抓住工作“闪亮点”、突出经济“增长点”、注重问题“聚焦点”,为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第一手信息材料,同时,认真对待上级信息约稿任务,以高标准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正确理解上级的各项政策,准确把握领导关注的工作重点,全面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密切跟踪各项工作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参谋服务水平。

3.在提高督查督办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把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跟踪过程,确保结果”的原则,盯过程保进度,深入开展督查活动,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围绕全局大事、中心工作抓督查。对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涉及的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下发督办清单,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实现督查动态运行。进一步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动态和台账管理,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建议提案按期办结。

4.在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从全县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去思考、谋划,做好工作安排、处理问题,对全县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上,超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部署完善、衔接有序。二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服务理念、质效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做好惠企利民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与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协调落实好向县委请示报告、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乡镇办公室、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县地震局重点工作

1.完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屏边县2025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和重点时段震情服务保障方案,强化震情研判,密切跟踪监视震情,及时召开震情跟踪工作月会商12次,上报《震情分析》月报12份,震情趋势分析年报1份。

2.按照《屏边县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对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的管理,对全县5个地震宏观观测点进行现场培训;开展县级宏观测报点巡查巡检和流体类背景值测定4次,共收到宏观观测月报60份,无宏观异常情况。

3.完成地震监测台站建设。8月18日,屏边县地震宽频带监测台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新现镇舍古冲村及玉屏镇新农两个地震宽频带监测台站项目建设旨在提升屏边县及周边地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项目投资总概算66.94万元,规划占地面积50平方米。四是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30余场次,地震应急演练20余场次,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防震避震常识》、地震预警知识宣传品等3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五是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共上报各类信息20篇,其中中国地震网发布信息1篇、云南省防震减灾网发布信息16篇、红河州防震减灾网发布信息18篇、在屏边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篇,通过宣传,增强了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县投资促进局重点工作

1.精准谋划抓开局,下好招商“先手棋”。县投促局紧扣全县产业发展布局,依托云南屏边产业园区成功设立为省级产业园区重要机遇,年初制定《屏边县2025年一季度招商引资“开好局”工作方案》,明确“外引内育、大小并重”的工作路径,持续开展精准招商。通过常态化下沉指导,每季度赴各乡镇及招商责任部门开展“家门口务工车间”政策宣讲与项目包装服务辅导,有效提升基层的项目谋划与招商推广能力,帮助420名群众解决就近就业问题。积极联动云南云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及各类商会协会,拓展“中介引企”“以商招商”等多元渠道,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

2.高位推动促落地,打造项目“强引擎”。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双轮驱动,以资源经济和园区经济为依托,深入梳理目标企业清单,制定详细外出招商方案,推动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取得实质性进展。谋划促成县委、县政府“一把手”率队赴福建、山东、贵州、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招商考察15次,拜访47家优质目标企业,省内接洽客商80余次,参加大湾区精准招商对接活动及2025“醉美红河·潮涌湾区”红河州文旅招商推介暨九红产品展销活动,成功促成云南白药、低空经济场景运用、小黄姜精深加工、贝泰妮战略合作、板蓝根种植及加工、农业开发和文旅融合发展、滴水涌泉(娃哈哈)饮用水生产、白卡马大理石矿山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签约,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辐射效应。

3.精耕细作优包装,绘就产业“新图谱”。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大经济”和路衍经济、低空经济、旅居经济、流域经济四个经济发展方向,更新完善2025年《屏边县年度投资指南》,量身定制《屏边县中药材产业招商手册》《屏边县天然大理石产业招商手册》,策划包装中药材加工、水产业、水果、石材等领域重点项目22个,规划总投资39.2亿元。其中,高端品牌养生水开发、大理石精深加工、大理石余料综合利用、中医药保健饮品开发、城市旅游综合体验建设、砂仁产业集群建设等6个项目入选红河州2025年策划包装产业招商重点项目,砂仁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入选云南省2025年策划包装产业招商重点项目,构建特色突出、层次分明的项目梯队。

(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点工作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先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5年第一批及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改革路径与责任分工。线上完成重点事项清单发布,线下统筹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进驻部门,规范设置50个“一件事”主题事项接出件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摆放办事指南与流程示意图,严格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标准,实现“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同完成审核”的集成服务模式。全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次、部门联席会议4次,开展专题调度11次,及时调整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创新拍摄“高效办成一件事”宣传片,通过“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显示屏及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提升政策知晓度。打造残疾人服务“上门办”、教育入学“线上办”等典型案例,改革获得感持续增强,全年累计办理“一件事”办件28919件。
2.规范事项管理与拓展服务范围。坚持“应进必进、一站办结”原则,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阵地功能,优化服务设施配置,实现农业、社保等民生事项集中办理。截至2025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36个、政务服务事项1065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87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驻事项34项,三级服务阵地累计受理办结各类办件387241件,全县120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深入推进“五减一优”专项行动,梳理减时限事项417项,累计减少办理时限3910个工作日,所有事项办事环节与材料均优化至最优水平。持续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范围,完善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与上海市徐汇区达成40项通办合作,探索“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新模式,为在沪屏边籍务工人员提供高频事项“就近可办”便利。全年累计办理“跨省通办”办件189730件。
3.优化服务模式与提升人员素养。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评价、反馈、整改、回访全闭环管理机制,实时跟踪分析监测指标,对“差评”工单快速响应、限期整改,全年累计收到“好差评”评价1.6万余条,好评率始终保持高位。推行政务服务延时服务、帮代办等便民举措,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苗汉双语”导办、上门服务,持续优化办事体验,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舒心。
4.畅通诉求渠道与强化兜底服务。建立《屏边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诉求。全年共接收12345便民热线办件789件,已办结758件,其余31件正在稳步推进;接收网络渠道工单43件,涵盖省政府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督查、政务服务网等多个平台。设立“办不成事”窗口,针对办事过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提供全程协调、现场办结、一帮到底的兜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全年未收到相关诉求反馈,诉求解决率与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5.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要求。全面贯彻上级部署,坚持“应进必进”与“鼓励自愿进场”相结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交易,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交易流程。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等制度,依托智能系统强化现场管理,实现交易全过程可回溯,保障公开公平公正。按县委机构改革部署,顺利完成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整体划转至县机关事务局。制定的《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跟标异常处理机制(试行)》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州推广。
6.推广多元化保证金缴纳方式。聚焦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问题,积极推广投标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替代传统现金保证金,大幅减轻企业资金周转负担。2025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2833.29万元,减免率高达89.95%,有效释放企业流动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优化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企业交易便利度。
7.提升交易质效与成本节约。全年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9个,交易金额达64943.3万元,通过规范交易流程、优化竞争环境,累计节约资金45.37万元。积极配合云南省内各地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循环”工作,完成客场项目评审61个,为跨区域交易协同提供有力支撑。持续优化交易服务细节,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流程咨询、系统操作指导等全流程服务,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及时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五)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重点工作

1.工业经济运行情况。1-11月,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9.8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7%,增速位于全州第5。预计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2亿元(同期29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左右。

2.内贸经济运行情况。1-10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211.6万元,累计增速6.9%,排名红河州第8;我局分管的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营业)额完成256417.4万元,同比增长34.9%;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营业)额31163.3万元,同比增长19.3%。预计全年限额以上批发业累计增幅为32%左右;限额以上零售业预计累计增幅为17%左右。

3.企业培育有序推进。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屏边工商贸工作组作用。通过建立困难问题会商、银企对接、项目联挂、企业联络员四项机制,不断壮大县域工商贸企业。今年以来全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户,新增批零企业(大个体)纳入限额以上统计1户。持续加大外贸市场主体培育,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3家,新增申请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6家,积极推进红河锦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屏边飞花实业有限公司加快边民互市企业落地企业申报,利用河口口岸边民互市二级市场采购百香果、荔枝、菠萝等原料。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培育物流运输主体达16户,物流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

(六)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

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定的58项年度具体任务,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5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9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323项,已完成整改254项,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30余人次,依托专家排查发现隐患300余项,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精准度。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明确县、乡、村防汛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建立县乡村户四级群防群测责任体系,健全完善“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建立河流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高级别预警指挥长驻点调度指挥机制,将防灾减灾责任一抓到底、负责到底。

(七)县统计局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党建根基;政治铸魂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凝心聚魂筑牢思想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聚焦精准服务,赋能发展大局;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统计监测分析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经济运行监测机制,紧盯主要经济指标、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多维度数据采集、深度研判和趋势分析,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数据专报,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理念,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经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数据报送难点、统计台账规范、指标口径解读等需求,面对面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实操,切实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堵点痛点。

3.强化依法治统,夯实基层基础;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筑牢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制度防线。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聚焦数据报送、指标审核等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统计履职能力。

4.细耕调查主业,筑牢数据防线;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原则,扎实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落地见效,及时编印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屏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高标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29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基层情况的调查员与调查指导员,组建专业化调查队伍。同步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多渠道宣传普查政策、普及普查知识,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为农业普查正式开展筑牢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现状。

5.发挥统计效能,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省州县定点帮扶工作总体部署,锚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精准发力、切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地见效。聚焦“三农”领域统计监测,建立农业经济指标常态化跟踪机制,精准核算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发展等核心数据,撰写统计分析,为乡村产业布局、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二是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及市场监管工作;三是全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四是全力抓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五是爱国卫生“ 7个专项”行动工作稳妥推进;六是全力抓好法治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七是全力抓好乡村振兴等各项中心工作。

(九)县检验检测所重点工作

积极配合市场、农业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府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检测、舆情检测、公益性检测、饮用水水质监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以及社会委托检验检测等重点任务,为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服务。强化与州院合作,为全县重点食品企业、农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检测能力,增强质量意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提振公众消费信心。根据政府监管、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对检验检测方面的需求,推进CMA及CATL双认证申报工作,完成主要检测设备的维护检修及量值溯源检定,为资质申报奠定基础,同时,根据资质扩项计划和财政预算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开展新产品、新参数资质扩项,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满足各项监督抽检任务的需求。

(十)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作

1.与教体局共同完成省级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工作申报所需材料的梳理归档工作。

2.参与在龙华庙会上举办“康养旅居在屏边”宣传推介活动并派出副主任保宏烨作为文旅推介官参与此次外埠推介活动。

3.开发建设的“扫码游屏边”微信小程序项目,已正式上线提供服务。

4.积极配合县文旅局开展苗历广场改扩建设计、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将广场扩建及改建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山节”传承展演活动场地。

5.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价细则》关于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考评内容,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针对景区在游乐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智慧旅游四个板块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联同发改、住建、文旅等部门开展项目谋划包装工作;持续打造民族医药一条街,配合康养专班完成民族医药一条街商户入驻工作;制定了《屏边苗族自治县滴水苗城4A级景区管理办法(试行)》,经屏边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印发实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收入合计4834357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68918.21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4652.26元,占总收入的0.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79653.12元,增长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0409.16元,增长4.49%;其他收入减少180756.04元,下降32.54%。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县检验检测所、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两家单位;2025年无中信帮扶工作经费,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支出合计48472925.77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4059.34元,占总支出的73.49%;项目支出12848866.43元,占总支出的26.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84917.45元,增长4.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8170.99元,增长5.38%;项目支出增加266746.46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县检验检测所、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两家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24059.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72436.37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1622.97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48866.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3880.00元。

县政府办项目经费1143716.00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工作、督查工作、外事工作、网管中心工作、中信挂职干部公务出行等正常运转;支付我县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保障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

县地震局项目经费4627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仪器、监测台网(站)运行各项开支等机构正常运转。

县投资促进局项目经费259425.53元,主要用于修缮费、体检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经费353185.44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慰问挂联村困难党员、群众以及支付信创电脑和软件费用。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项目经费1901878.40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支付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以及对企业补助费。

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经费7,770,781.29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金、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冬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县统计局项目经费495395.74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平台租车费等保障统计局日常工作运转的支出,支付住户调查工作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记账补贴,支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平台租车费及单位购买信创电脑的费用支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经费597322.77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抽检任务支出、稳增长奖补、行业专项扶持、食品药品抽查检验、风险检测、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野生菌中毒防控、食品安全抽检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市场主体服务、执法能力建设等。

县检验检测所项目经费162864.4元, 主要用于办公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运转支出。

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经费118023.89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差旅费、办公室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1905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相比增加1710541.16元,增长3.7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2684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变动及人员升档升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检验检测所业务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1970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办公室维修护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调入1名事业人员和招考3名新进人员导致超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008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完成年初预算的77.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人员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944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475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支出、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县财政不安排此项预算,年度执行中省级补助的预算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046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采购信创电脑款、对产业发展给予企业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达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茶厂和县双龙茶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支付购买信创电脑的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270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给企业的奖补资金、当地优质企业的帮扶;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资金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审计工作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0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升档升级导致人员导致公积金缴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62615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0%,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6%。主要用于地震局、应急管理局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保险基数变动及人员升档升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是预算调整增加2025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经费等。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7801.69元,决算为29650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348.68元,增长27.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9844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688.23元,决算为145493.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673.46元,决算为1510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93%,完成年初预算的24.0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560.28元,下降7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88.40元,增长0.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0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167.00元),较上年增加788.40元,增长/下降0.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7801.69元,支出决算为29650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348.68元,增长27.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9844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688.23元,决算为14549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673.46元,决算为1510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规范接待管理及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560.28元,增长7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8.40元,增长0.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0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167.00元),较上年增加788.40元,下降0.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增县检验检测所、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两家单位;二是公务车辆老化,本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及食品安全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及防灾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7543.09元,比上年增加164569.39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县检验检测所、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两家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单位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2,743,265.40 元,其中,流动资产5,473,657.98 元,固定资产7,330,487.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883528.24元,无形资产55,591.8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7375.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40039.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672615.00元(其中,无偿划转7辆,账面原值1487000.00元;报废1辆,账面原值185,61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5项,账面原值5587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5.00元;无偿划转资产1343项,账面原值3467163.12元;捐赠资产17项,账面原值10480.00元.出租房屋440平方米,账面原值2367331.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873.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753.6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20.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136.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136.6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