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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wsjkj/2026-0002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

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13.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

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13.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5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4人;经费自理人员30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2人(离休0人,退休192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是《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56号,购入特种专业作业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2辆,用于屏边县医疗废物的转运。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坚强有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二是突出正风肃纪,优化行业生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年开展廉政谈话100余人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党员素养。健全党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依托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专题班,组织党员参加医疗业务与党建融合培训680余人次。

(二)聚力四大领域,实现“改革攻坚”关键突破。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县人民医院持续巩固县域“五大中心”建设,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标准认证复审。三是传承中医特色,融合发展激发活力。县中医医院与省级医院深度合作,共建2个州级工作站,进一步提升专科服务水平。四是加快数字赋能,智慧医疗成效显现。一体化部署HIS、LIS、PACS系统,实现县乡数据互联互通,引进“基层智医助理”、AI全病历质控系统、CDSS系统、AI智能影像诊断系统、医院医保智能风控系统等。

(三)落实五项任务,固牢“公卫筑网”健康防线。一是健全协同机制,医防融合纵深推进。二是精准分类救治,大病管理应治尽治严格落实“定定点、定方案”原则,全县纳入管理的36种大病患者2201例,已全部实现救治或签约服务,确保应治尽治。三是做实签约服务,家医覆盖做细做实。2025年共签约服务居民98232人,全县常住人口覆盖率达80.81%,较上年度提升了2个百分点.

(四)优化三类供给,强化“服务优化”全程保障。一是保障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二是护航“一老一小”,普惠供给加快覆盖。三是深化环境治理,健康县城巩固提升。及时调整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持续认真落实爱国卫生“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全县爱国卫生、健康县城建设、健康屏边行动等重点工作,构建“网格化+督查+整改+参与”长效机制。

(五)严格四项监管,守牢“安全护航”发展底线。一是压实生产安全,责任链条全面拧紧。二是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风险预警精准高效。三是严格执法监督,行业秩序持续规范。四是深化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清朗净化。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72402482.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83098.20元,占总收入的38.32%;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35079668.5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59%;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2939715.38元,占总收入的12.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826676.43元,增长16.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17343.48元,增长40.74%;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新增育儿补贴收入11923200.00元。事业收入减少2499211.19元,下降1.82%;主要是外出人员增加,各医疗单位看病人数减少,收入相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0108544.14元,增长44.28%。主要是县医院2025年收到2笔融资款,计入财务预算收入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69640406.22元。其中:基本支出212785208.22元,占总支出的78.91%;项目支出56855198.00元,占总支出的21.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655355.49元,增长4.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54770.82元,下降5.19%;项目支出增加2431012631元,增长74.7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医疗单位看病人数减少,事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新增育儿补贴支出11923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785208.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661472.83元,占基本支出的51.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123735.39元,占基本支出的48.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5519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6620.00元。

县科级干部体检项目经费36545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体检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项目经费2893637.00元,主要用于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养老保险)发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262199.52元,主要用于全县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水平、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都有提高。

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经费2346884.36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等。

计划生育补助项目经费12936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发展能力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抚育成本,有效缓解生育下降趋势,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红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生育支持补助项目经费1689300.00元等,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

爱国卫生运动专项经费3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发生的支出。

卫生健康事业能力提升项目24700847.12元,主要用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县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基础,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助网、设备采购、技术引进等,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内就诊率。

国家育儿补贴项目经费11923200.00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99017.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05%。与上年相比增加31997121.71元,增长4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6472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0000.00元,退休人员公有支出83172.00元;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7347.8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63704.00元;抚恤支出502502.52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18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2024年10月工资名册做2025年年初预算,相关保险预算以2024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计算,职业年金是按退休(离职)人员或外调出本县人员据实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06493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7%。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局运转发生的人员工资;必要的商品服务支出及保障屏边县整个卫生健康事业项目的开展而支付的项目款;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972591.31元;公立医院支出12759072.59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9165918.74元,其中:村卫生室补助项目支出1344400.00元;公共卫生支出26502264.41元;计划生育项目支出298306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5743.38元;托育服务支出119232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6308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7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级补助资金不统计为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0174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6%,主要用于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2024年10月工资名册做2025年年初预算,2025年国家薪资政策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100.00元,决算为8391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870.31元,增长25.1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61758.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6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100.00元,决算为22153.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40%,完成年初预算的8.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425.70元,增长4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5.39元,下降6.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53.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55.39元,下降6.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100.00元,支出决算为8391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870.31元,增长25.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6175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100.00元,决算为2215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贯彻国家过“紧日子”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一直控制在较低支出水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425.70元,增长4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5.39元,下降6.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53.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55.39元,下降6.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开展相关中心工作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疫苗运输配送工作、结核项目、疟疾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计划免疫项目督导、艾滋病干预项目工作及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及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展相关中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214.83元,比上年减少22642.31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单位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19502.29元、水费支出3251.66元、电费支出11549.92元、邮电费支出31456.07元、差旅费支出63743.00元、会议费支出5524.00元、培训费支出3888.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59.61元、劳务费15638.55元、工会费支出46817.76元、福利费支出23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3.97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77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322,074,378.60元,其中,流动资产94494213.15元,固定资产144,048,02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510623.17元,无形资产7568827.14元(净值),其他资产6452695.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83050.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9576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611.86平方米,账面原值21917351.9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88项,账面原值7337627.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339.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418.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921.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339.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0339.7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报废报损资产的资产处置收入待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后才确定资产处置收入数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