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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yjgl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基础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定的58项年度具体任务,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住宅小区、销售门店等各类场所800余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60余辆,新建充电端口227个,设立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52个、施划标线120处,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20余处。排查一般隐患143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行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8条,已完成整改47条,1条正在整改中。

2.深化整治行动,持续消除隐患。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114场次,覆盖5199人次,有效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能力提升。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83场次,培训2034人次。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96条,其中企业自查48条,部门检查48条。政府挂牌督办38条,其中州政府挂牌督办2条,县政府挂牌督办36条,已整改95条,1条正在整改中。三是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增强。积极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措施落地,目前已安装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17家;实施安全设施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共计164项,包括淘汰变型拖拉机87辆。为75家单位场所配备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打通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1处,建设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3.08公里。

3.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累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5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9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323项,已完成整改254项,其余隐患均按计划限期整改中,实施行政处罚1起。二是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30余人次,依托专家排查发现隐患300余项,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46场次,发放屏边县应急知识宣传手册、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资料2万余份、围裙5000余条、扇子2000余把,制作宣传展板20块,悬挂布标50余条,LED全天24小时播放,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汛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明确县、乡、村防汛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建立县乡村户四级群防群测责任体系,健全完善“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建立河流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高级别预警指挥长驻点调度指挥机制,将防灾减灾责任一抓到底、负责到底。二是完成南溪河、新现河等5条骨干河道堤防31.44公里,投入65万元升级改造山洪灾害监测系统,扎实推进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预警人员培训4场,开展屏边县、河口县、马关县3县防汛联动应急演练1次,各乡镇、各村开展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全覆盖,直接参与演练群众1.8万余人。三是实时监测分析雨情、水情动态趋势,及时发布传达预报预警信息,实现气象预警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强化应急值班及信息上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以值班岗位要求、通信联络、信息报告、电话接听、值班设备操作等为主要内容,组织乡镇应急管理员、局参与值班人员对天通卫星电话、370MHz指挥通信双模终端等装备培训2次。利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及时接收处理各项预警信息196条,上报应急值班信息38期。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为主题,深入各乡镇开展“七进”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宣传品3万余份,悬挂和粘贴标语120余条,播放应急广播5000余次,开展应急演练150余次,受益群众达到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不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029,997.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6,259.35元,占总收入的99.14%;其他收入103,737.85元,占总收入的0.8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59,313.08元,增长7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96,284.15元,增长74.62%;其他收入减少36,971.07元,下降26.27%。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增加57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089,364.61元。其中:基本支出4,318,583.32元,占总支出的35.72%;项目支出7,770,781.29元,占总支出的64.28%;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67,623.48元,增长74.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715.45元,增长4.80%;项目支出增加4,969,908.03元,增长177.44%;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增加57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8,583.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37,706.54元,占基本支出的9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876.78元,占基本支出的8.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0,781.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860.00元。

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购买信创电脑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50,514.34元,主要用于合同工工资、购买信创电脑。

安全生产专项项目经费65,209.84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差旅费、应急演练;

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206,6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聘请专家服务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

屏边县应急局器材车辆装备配备经费项目经费981,808.00元,主要用于加强我县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项目经费288,949.00元,主要用于我县2025年农户缴纳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金,受灾群众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恢复生产;

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防汛机制落实、提前转移避险、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防汛减灾救灾工作;

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5,780,000.00元,我县各乡镇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

自有资金公益性岗位资金等项目经费147,700.11元,主要用于合同工工资、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6,259.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上年相比增加5,096,284.15元,增长74.62%,完成年初预算的278.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38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完成年初预算的75.0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调出公务员2人,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16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调出公务员2人,支出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1,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追加预算用于购买信创电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岗位变动、事业人员薪级工资增加,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981,74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8%,完成年初预算的338.5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65.59元,决算为53,06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05.49元,增长78.9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58.68元,决算为46,061.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1%,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06.91元,决算为6,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19%,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08.49元,增长5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97.00元,增长77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197.00元,增长772.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265.59元,支出决算为53,06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05.49元,增长78.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58.68元,决算为46,06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06.91元,决算为6,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208.49元,增长5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6,197.00元,增长77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同比增加,本单位公务车辆老化,本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来访工作组数量、接待批次提升,按规定标准落实公务接待保障,导致公务接待决算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防灾减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760.11元,比上年增加63,346.45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2,574.23元,电费13,492.98元,邮电费23,076.00元,差旅费7,004.10元,培训费5,492.00元,公务接待费6,999.00元,劳务费10,582.66元,工会经费74,914.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1,84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66.8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51,759.93元,其中,流动资产16,208.57元,固定资产1,435,551.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5,098.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6,274.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672,16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16,3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37.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27.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