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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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rzyj/2026-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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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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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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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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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县级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现自然资源所
2.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华自然资源所
3.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
4.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白云自然资源所
5.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湾塘自然资源所
6.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白河自然资源所
7.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玉屏自然资源所
8.屏边苗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
9.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0.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11.屏边苗族自治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是由于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现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华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白云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湾塘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白河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玉屏自然资源所、屏边苗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发展格局,强化要素保障
2、严格保护耕地,夯实发展根基
3、坚持绿色发展,厚植生态底色
4、高度重视安全,严防地灾隐患
5、办好民生实事,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317913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7391.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45.41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468619.21元,下降7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470364.62元,下降76.62%;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和自然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规模减小,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745.41元,上年无此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税务返代扣代缴手续费资金745.41元和基站电费1000元,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3183828.63元。其中:基本支出9875841.32元,占总支出的22.87%;项目支出33307987.31元,占总支出的77.1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463927.40元,下降76.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2548.96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2025年死亡抚恤较上年增加466042.80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1936476.36元,下降80.99%;主要原因是2025年由于土地整治项目和自然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规模减小,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7584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9593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2.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9906.89元,占基本支出的7.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07987.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中央和省级补助(第一批)资金104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支出。
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485763.32元,主要用于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部湿润雨林屏障区子项目(屏边县2024年度)工程建设支出。
屏边县和平老客运站后山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占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资金项目14973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和平老客运站后山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占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
屏边县湾塘乡干河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218030.39元,主要用于屏边县湾塘乡干河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
屏边县玉屏社区黄泥巴路不稳定斜坡治理资金174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玉屏社区黄泥巴路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支出。
和平镇农田保护灾害治理项目资金200000元,主要用于和平镇农田保护灾害治理项目支出。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4035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23956.7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3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
屏边县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36315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值税缴纳资金140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值税。
玉屏镇矿泉水资源勘查项目500000元,主要用于玉屏镇矿泉水资源勘查项目支出。
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144747元,主要用于缴纳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39924元,主要用于缴纳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补缴专项资金1671007.45元,主要用于补缴耕地占用税。
新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新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支出。
望佛亭加油站报批费资金113775元,主要用于望佛亭加油站报批费支出。
PTC〔2025〕3号宗地耕地占用税746541元,主要用于缴纳PTC〔2025〕3号宗地耕地占用税。
新现镇小黄姜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款200000元,主要用于新现镇小黄姜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款支出。
2025年第二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报批费资金784501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二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报批费支出。
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资金1452443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支出。
2025年第一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经费资金5581104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一、二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
屏边县2025年度国土综合整治项目504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2025年度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屏边县国土综合整治项目5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屏边县新现镇底咪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209941元,主要用于屏边县新现镇底咪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支出。
卫片执法补助经费72735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补助经费支出。
2023年、2024年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62861.32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支出。
2024年度、2025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经费866887.09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工作支出。
偿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金34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32200元,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
委托业务技术服务费资金2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技术服务费支出。
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第五批资金3022273.01元,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企业账款。
自然资源土地业务费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不动产土地房产数据整合、屏边县中心城区地形图测绘等35笔自然资源土地业务技术服务费。
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奖补资金、公务接待费、自有资金经费19967.03元,主要用于完成执法保障、各项业务保障支出及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屏边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4镇、3乡)资金5321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4镇、3乡)的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38747.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14%。与上年相比减少159109008.65元,下降86.17%,完成年初预算的287.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464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抚恤,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439.36元、死亡抚恤508151.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增加,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41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付行政单位医疗198598.4元、事业单位医疗198418.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故决算数小于年初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支付农村环境保护17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付生产发展2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付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2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13083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1%,完成年初预算的301.88%。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支付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1049182.16元、行政运行7581648.1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9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支付住房公积金6391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付增加,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9813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支付地质灾害防治3298137.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故决算数大于年初数。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58.72元,决算为3741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82.53元,下降8.7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58.72元,决算为36596.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1%,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完成年初预算的2.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4.53元,下降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38.00元,下降69.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38.00元,下降69.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58.72元,支出决算为3541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82.53元,下降13.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58.72元,决算为3459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44.53元,下降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38.00元,下降69.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38元,下降69.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耕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594.70元,比上年减少3460.10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转经费,减少相关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其中支办公费63889.21元,印刷费1123元,手续费4.50元,水费1885元,电费14496.10元,邮电费24603.04元,差旅费77638.92元,维修(护)费5366元,培训费1800元,劳务费12954.11元,工会经费250583.12元,福利费395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4817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091.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2.9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3751941.12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4935.52元,固定资产737005.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940.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869.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60.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66.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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