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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gaj/2026-0001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管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机关设2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看守所、拘留所、玉屏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新现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新华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湾塘派出所。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屏边县公安局(本级)、屏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屏边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屏边县公安局(本级);

2.屏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屏边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公安局在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县项目高效落地、经济快速发展之年,屏边公安找准定位、主动融入,紧跟上级决策部署、顺应发展步伐、回应民生需求,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质战斗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等重点,全警同题共答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了“一稳、两优、三实”(即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工作质效优、服务发展优,基础主防实、保障支撑实、队伍建设实),守住了红线底线,护航屏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2.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维护社会稳定;

3.持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5.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扎实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7.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8.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9.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10.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和实战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11.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672241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00179.62元,占总收入的99.3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2233.70元,占总收入的0.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0942.86元,增长1.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3543.24元,增长1.46%;其他收入增加327399.62元,增长345.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预算总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6391142.59元。其中:基本支出49988035.51元,占总支出的75.29%;项目支出16403107.08元,占总支出的24.7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8898.76元,增长1.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7011.10元,增长3.43%;项目支出减少968112.34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付各项办案业务费用,提高了预算执行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88035.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798720.2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9315.22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03107.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08220.00元。

2025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6906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上年相比减少177570.30元,下降0.27%,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81338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4%,完成年初预算的178.78%。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屏财预发〔2025〕5号缉私经费、年初预算职业年金、红财建发〔2025〕90号信创电脑补助经费、红财债发〔2025〕40号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等拨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504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是由社保进行拨款支付;二是执行过程中调整养老保险计提比例导致;三是预算年度内退休职工死亡,追加抚恤金拨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004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承担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差异产生的原因是执行过程中调整医疗保险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08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的经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423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80.90%。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差异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在职人员减少,实际支付的公积金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9858.86元,决算为3595050.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7301.68元,增长91.4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0元,决算为1534887.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102.45元,决算为2060163.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31%,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756.41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9087.62元,增长171.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2124.06元,增长5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0.0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10.0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9858.86元,支出决算为3595050.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7301.68元,增长91.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0元,决算为153488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102.45元,决算为206016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756.41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导致跨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二是公务用车数量的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969087.62元,增长171.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2124.06元,增长5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10.0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导致跨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二是公务用车数量的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7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0243.87元,比上年增加900452.00元,增长28.0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大幅增加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640625.71元、水费44056.45、电费 454917.06元、差旅费5,120.00元、维修(护)费 408300.56元、培训费6450元、委托业务费222,400.00元、工会经费568942.48元、福利费14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7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31.61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6164138.85元,其中,流动资产927677.42元,固定资产43091053.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772395.82元,无形资产15373011.9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869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370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941336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39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8815.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232.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1582.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5193.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