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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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swj/202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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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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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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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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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屏边县水务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完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地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工作,主管全县水库、河道、水域和水电站。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 ,制订水务、水利水电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全县水务、水利经济发展及年度计划。
(3)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所属单位5个,其中:事业机构5个。事业机构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4.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5.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不一致的原因是: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等5个单位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核算,不编制决算报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纵深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要点,明确“一把手”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持续打造“初心为民 水润屏边”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业务互促共进。二是筑牢筑实思想根基。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学习,开展“兴水讲堂”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22次、主题党日11次,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三是纵深贯通纪律防线。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1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查摆整改问题14条,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整改饮水安全问题7个,巡视巡察反馈问题4个,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进展。一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的项目共10个: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桥田水库工程已完成所有前置专题报告,争取12月底取得可研批复;坝心水库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技术审查,正在编制前置专题报告;那么果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初设报告报送待审;新现河花枯马段至朱摆乌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初设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南溪河湾塘集镇至白河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正在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方案规划及批复;滴水苗城供水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合做好石夹槽水库可研编制、大坪子抽水蓄能电站纳规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南溪河治理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治理河长22.45公里,完成投资3470.18万元,有效保护了0.56万亩耕地、1.2万人的防洪安全;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建设完成,完成投资1642万元,解决了1057人及502头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可供287亩地进行灌溉;城市供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1个子工程建设,水厂改造工程和管网改造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3.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加强。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建设。升级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投入65万元新建自动监测站点14个,现地监测预警系统50套,全县累计建成自动站49个、简易站60个,数据来报率100%。二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县乡两级应急预案9个,完成水库调度及防洪预案审批5个,开展三县联动防汛演练1次,对山洪灾害责任人和乡镇工作人员共200余人次开展了防汛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汛情险情灾情的应急反应能力。三是落实防汛抢险责任。明确全县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巡查制度,组织巡查检查17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45个,组建应急队伍1支,配备物资34类共1万余件,成功应对极端降雨20余次,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四是提升山洪治理水平。投入防御资金2815万元,完成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部分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全县有防洪任务河段长78km,已完成治理31.44km,河道防洪达标率40.3%。
4.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加快夯实。一是着力巩固农村供水设施基础。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575件,对存在水池漏水、管网老化影响供水效益的65件工程积极进行维护,实施人饮修复、维修养护、水质提升等项目19件,完成投资727万元,实现了13.7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二是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建立责任包保机制,认真落实饮水安全“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做好供水监测调度,对全县饮水安全设施开展3轮排查督导,排查整改供水问题7个,联合乡镇投入抗旱人员166人次,联合应急拉送水155车次共2561立方米,解决2593人及2515头牲畜饮水困难。三是勠力提升农村供水水源品质。制定了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配合环保部门开展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库维修养护、安全运行及白蚁防治项目3件,全力保障重点水源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实现枯水期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由77.42%提升至80.65%,确保2025年农村水质合格率不低于87.3%。
5.水利治理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三级河湖长巡河11720次,整改问题186个,清理污染物87.48吨,整治“四乱”问题5个,追缴长期拖欠的河道采砂资源费106万元,完成水利遥感图斑“回头看”145个。二是有序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整治水土保持违法图斑7个,审批水保方案5件,初步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面积572.66平方千米,占屏边县国土面积的31.04%,梳理上报退耕还林还草、枇杷种植、坡改梯等面积210km²,治理年度新增水土流失28.17km²。三是稳步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累计新办取水许可27套,延续9套,重点推动滴水涌泉(娃哈哈)饮用水生产项目落地,完成1笔水权质押贷款交易,授信金额700万元,完成24处取水口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持续监管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Ⅲ类及以上。
6.水利领域风险隐患妥善化解。一是紧盯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0次,质量监督检查巡查7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28个,完成4件项目的质量核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二是密切关注信访投诉案件。收到信访投诉、综治维稳事件共16件,已全部妥善处理,后续将持续关注信访人动态去向,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加强部门间沟通对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防止问题升级。
7.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稳步优化。一是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组织参加各类法治知识学习17次,参与280人次,我局持有效执法证件42人,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7次,普法进校园宣传1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300余份,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法治理论水平。二是规范涉企监督检查。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抽查检查11次,共抽查检查监管对象18个,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公开公示;严格监督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配合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17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528379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83795.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分别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90173.33元,占总收入的62.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193622元,占总收入的37.3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600571.81元,下降68.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600571.81元,下降68.74%;主要原因减少屏边县城市供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南溪河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治理工程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5283795.33元。其中:基本支出8832255.37元,占总支出的25.03%;项目支出26451539.96元,占总支出的74.9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600571.81元,下降68.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5120.34元,增长6.7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标准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8155692.15元,下降74.71%,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屏边县城市供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和集镇段治理等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2255.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13842.57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412.80元,占基本支出的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51539.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屏边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前期工作。
2.耕地占用税补缴专项51192元,主要用于屏边县耕地占用税补缴工作。
3.屏边县2025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754928.98元,主要用于完成红旗水库、团坡水库、山源水库、营盘水库、白云水库、克田水库、田尾巴水库、韦家菁水库、大绿树水库、芹菜塘水库大坝内外坝坡、溢洪道、排水沟、输水渠道等清理,闸室维修养护,大坝观测设施维修养护等内容。
4.屏边县2025年度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13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红旗水库、团坡水库、山源水库、营盘水库、白云水库、克田水库、田尾巴水库、韦家菁水库、余家旦水库、大绿树水库、芹菜塘水库12座水库大坝坝体及项肩100米范围内和7.67公里堤防白蚁普查;完成红旗水库(小(1)型)和山源水库(小(2)型)白蚁防治施工。
5.屏边县河湖长制专项15995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河湖保护落实有效,河湖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提升,水文化氛围、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河湖爱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生态效益效果显著提升,努力推进全县重要河湖库渠“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落实。
6.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44336.75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 ,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6万人。
7.屏边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545545.39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为15处。
8.2025年水资源管理36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水资源管理在线监测计量设备,完成24个取水口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9.屏边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94158.09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10.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1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玉屏镇凹嘎河防洪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
11.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75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 ,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12.屏边县桥田水库前期工作13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项目用地预审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
13.屏边县2025年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补助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8.17平方千米。
14.水资源管理9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在线监测计量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
1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29842.70元,主要用于对已累计完成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强化督促资金使用效率、水价机制形成、资金兑付进度等工作,达到地区用水总量控制下的节水目标、全部用水户缴纳水费等效益,保证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而巩固提升改革任务,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16.屏边县新现镇天然虾青素生产加工基地供水工程2000000元,主要用于新现镇天然虾青素生产加工基地供水,新建水源点取水建筑物3座,新建供水管道3km,新建水50m3水池2座。
17.白河镇团结村土地复垦项目69883.46元,主要用于白河镇团结村土地复垦项目,土方开挖1080m3,土方回填4961.31m3。
18.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200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新建取水坝2座、取水口2座,泵站1座,水厂1座,厂内设500m³水池、300m³蓄水池和15m³/h一体化净水设备。
19.牛碑村委会牛碑、麻栗、旧寨小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567679.79元,主要用于新建100m³水池1座,50m³水池2座,铺设DN50管4500米,铺设DN25管2800米。
20.屏边县玉屏镇新荣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71494.55元,主要用于新建取水坝1座,取水池1座,新建50m³高位水池1座、净水设备房25m2,修复600m管道,安装DN50钢塑复合管300m,安装PE200管300m。
21.和平镇底咪底村委会底咪底小组人饮修复项目99588.11元,主要用于安装DN50镀锌钢管1042m,DN25镀锌钢管546m,DN32PE管560.1m,DN25PE管534.5m,更换水表20个更换水龙头33个。
22.县新现镇洗马塘村委会对门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49210.14元,主要用于新建取水池1座,铺设DN50管6200米,铺设DN32管1200米,铺设DN20管900米,新建140m³水池1座。
23.和平镇者底村委会瓦厂、者底冲大沟灌溉沟渠水毁修复项目198000元,主要用于对者底冲村委会瓦厂农田灌溉沟渠进行修复120米,支砌挡土墙及沟帮300立方米,防渗抹面500平方米,埋设DN500混凝土管80米,者底冲大沟修复50米,支砌挡土墙及沟帮180立方米,防渗抹面300平方米。
24.项目管理费3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25.购买信创电脑补助48300元,主要用于国产电脑采购工作。
26.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至五批资金1314243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5年第一至五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017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1%。与上年相比减少30794193.81元,下降58.23%,完成年初预算的261.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436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内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全年支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较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092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全年支出的医疗保险支出较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屏边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前期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无预算安排。
12.农林水(类)支出189900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完成年初预算的326.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1691097.2元;水土保持工资和公用经费575011.83元;其他水利支出工资和公用经费4114283.67元;水利工程建设4673919.21元;水利前期工作1310000元;水土保持5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90000元;农村水利229842.7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955856.05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上级补助专项收入没有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产电脑采购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无预算安排。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65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因调整工资标准,全年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35.49元,决算为3065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41.00元,增长89.0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76.32元,决算为29999.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5%,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59.17元,决算为6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完成年初预算的2.6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041.00元,增长13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79.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0元,下降79.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35.49元,支出决算为3065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41.00元,增长89.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76.32元,决算为2999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59.17元,决算为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041.00元,增长13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00元,下降79.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车龄较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对项目的检查及其他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9.86元支出,但没有车辆数,主要原因屏边县水务局有一辆防汛车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车辆,从而产生了车辆维修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412.80元,比上年增加3448.28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2025年水务局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和检查水利项目工作增多,导致办公费及差旅费等费用上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行政事业退休人员6096.2元,主要用于敬老节和春节慰问;办公费271043.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和耗材费;电费38376.46元,主要用于日常局机关和水库运行管理处电费支出;网络费4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通讯费用支出;差旅费37485.3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日常下乡补助等;公务接待费66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组检查水利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工会经费78305.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9.86元,主要用于水务局修理车辆费用支出,公车于2023年12月报废处置,但以前年度还欠车辆修理费用未结清;其他交通费116446.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467219053.12元,其中,流动资产809856.65元,固定资产7294493.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8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28314703.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484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584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5775.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834.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3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40.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5775.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5775.1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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