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jkzx/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与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

2、承担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免疫规划工作。

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开展现场调查、风险评估、疫情控制、卫生防护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4、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6、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培训与应用。

7、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公众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8、受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承担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健康、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9、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包括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呈批和批准后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

10、承担卫生行政执法法制监督、法治建设及层级稽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维稳工作;开展卫生监督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及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卫生科、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结核病与皮肤病防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检验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法制稽查科、医疗机构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监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内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8.管理监督控制本辖区传染病及非传染病,例如:结核病、艾滋病、麻风病、鼠疫、疟疾、霍乱、慢性病及慢性非传染病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959908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2949.39元,占总收入的95.5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42586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44%;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6.61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75713.60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新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通学交通环境项目及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7010.13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是新增2025年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事业收入增加363708.46元,增长585.20%;主要原因是新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通学交通环境项目。其他收入减少85004.99元,下降99.68%。主要原因是减少西部儿童交通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9512342.39元。其中:基本支出6492290.39元,占总支出的68.25%;项目支出3020052.00元,占总支出的31.7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86819.24元,增长18.53%。主要原因是新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通学交通环境项目及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3896.02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带来人员经费增长,加之财政返还的2024年度在职公用经费于2025年安排支出,推高本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712923.22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是新增2025年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2290.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40926.76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1363.63元,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005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934318.16元,用于开展地方病、麻风病防治、登革热防控能力提升、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城市饮用水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82080.00元,用于支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项目。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403400.89元,用于传染病监测与处置、慢性病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接种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督导、项目绩效考核、业务培训、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耗材、下乡交通保障等,统筹指导辖区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600252.95元,用于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病媒生物监测、病原微生物检测、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流行病学调查及疫点处置;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督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健康宣传干预、项目督导考核,保障防控物资耗材采购等相关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294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3%。与上年相比增加1297010.13元,增长16.47%,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80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完成年初预算的68.1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8490元,在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48319.25元,麻风病人生活救助支出1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2024年10月工资名册做2025年年初预算,相关保险预算以2024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计算,职业年金是按退休(离职)人员或外调出本县人员据实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8311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医保缴费支出、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日常保运转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的能力提升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5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2024年10月工资名册做2025年年初预算,2025年单位有人员调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900.00元,决算为2317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33.81元,下降11.2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081.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8%,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00元,决算为10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66.19元,增长3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00.00元,下降88.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00.00元,下降88.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9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7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33.81元,下降11.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081.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00元,决算为10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票据未清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66.19元,增长3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00元,下降88.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单位积极响应厉行节约的政策号召,从严管控一般性日常支出,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相关经费实行从严审核、限额管控,从源头压缩非必要开支,实现“三公”经费合理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全县各乡镇疫苗运输配送工作、结核项目、疟疾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计划免疫项目督导、艾滋病干预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鼠疫生境调查及健康教育公务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5035624.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226.51元,固定资产3392398.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064.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198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045.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116.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928.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045.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045.3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