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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xhwsy/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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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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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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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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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全科医疗诊室、发热诊室等。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住院部、公共卫生科、中医科、输液室、急诊室、肠道及发热诊室、药房、收费室、化验室、放射科、彩超室、体检室、办公室、财务科、院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卫生健康局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民医院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加强卫生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了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公共卫生服务。
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8次,党课4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3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二是深化“清廉医院”建设,组织医德医风学习4次,医患沟通技巧培训2次,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剖析反面案例、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明行业纪律。三是开展“暖心家医 健康同行”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义诊、健康宣教等志愿服务32次,服务群众1000 余人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处方点评、病历书写质量检查。2025年点评处方超1100张,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用药。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领导小组,新制定管理制度2个,规范医院日常管理。开展院内自查自纠11次,重点检查病历质量、医疗操作规范、院感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保障医院运营安全。创建慢性病专科门诊,科室配置相应医护人员,公共卫生慢性病专管员1名。设置慢病专科住院病房3间,辅助治疗室2间,新配置超声骨密度筛查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动态血压仪、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心电图机、雾化机、制氧机等,接诊患者218人次。管理高血压病654人,糖尿病106人,慢阻肺9人。四是特色科室与设备升级,积极推广中医针灸、推拿等特色专科,并引进冲击波、超声治疗仪、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等设备,提高治疗水平和效果。
促医防融合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让公共卫生前移,让家庭医生发挥作用,提升公卫服务的“质量”。2025年总签约12769人,履约率100%。其中,高血压(711人)、糖尿病(122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93人)、肺结核患者(18人)、65岁以上老年人(1516人)、孕产妇(147人)、慢阻肺患者(9人)都全部履约;0—6岁儿童签约1103人,履约1103人。健康教育已按时按量完成,孕前优生任务数48对,完成了48对,完成率100%。宫颈癌筛查任务数464人,完成136人,完成率29.31%;乳腺癌筛查任务数387人,完成136人,完成率35.14%。二是通过慢性病专科门诊建设,派驻专职医生负责慢性病诊疗和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早期等风险评估和筛查,并做好结果反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8846577.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4315.66元,占总收入的62.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01801.6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0.12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9847.14元,增长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9600.99元,增长29.40%;事业收入减少939684.80元,下降22.15%;其他收入减少69.05元,下降13.05%。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资金,总体各个项目资金的增多,形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多数人员外出务工当地人口减少,医保控费,政策的改革;其他项目收入的减少主要原因,往年部分项目经费转财政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545409.65元。其中:基本支出6610220.58元,占总支出的77.35%;项目支出1935189.07元,占总支出的22.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2880.92元,增长16.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6541.07元,增长7.42%;项目支出增加736339.85元,增长61.42%。主要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资金,总体各个项目资金的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022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4874.86元,占基本支出的69.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5345.72元,占基本支出的30.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5189.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支出936193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经费、家庭医生签约、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总支出151986.4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用耗材、村医基药补助、村医工资、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431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8%。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600.99元,增长29.40%,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58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434.12元、慰问退休职工21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资金未支付,导致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1795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6%,完成年初预算的195.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70237.33元,其中基本工资1018182元、津贴补贴255159.74元、奖金66419.88 元、绩效工资1186892.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298.7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339.5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9945.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759.47元,其中办公费42713 元、邮电费30683.88元、培训费920.00 元、专用材料费116702.3元、劳务费576678.73元、工会经费32218.56元,福利费840.00元;资本性支出537523.5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439523.5元,大型修缮9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项目预算,导致预算支出差异过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7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资金未支付,导致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和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资产总额7073553.35元,其中,流动资产2953618.64元,固定资产4099934.71(净值)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净值)元,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623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772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0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8.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08.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08.6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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