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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tzb/202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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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屏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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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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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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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屏边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人才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七)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民营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民营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民营经济人士,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的政策、规划以及县委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对港澳统战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联系港澳台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九)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拟定侨务工作有关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信息中心、办公室、干部科、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科、民族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加强统战系统政治建设。
(二)持续推进台侨服务工作。
(三)持续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四)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五)持续深入做好宗教和顺工作。
(六)持续改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七)持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收入合计673143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1431.18元,占总收入的99.7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6193.64元,增长1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8193.64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升级晋档调整及增加2025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等;其他收入增加18000.00元,增长9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联会、知联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支出合计6731431.18元。其中:基本支出5191823.13元,占总支出的77.13%;项目支出1539608.05元,占总支出的22.8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6222.75元,增长11.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9157.73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升级晋档调整;项目支出增加47065.02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联会、知联会工作经费项目、2025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1823.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4418.34元,占基本支出的8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7404.79元,占基本支出的1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9608.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449.60元。
2025年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项目经费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县域内特困侨眷家庭生活补助。
2025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7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网格员生活补助。
海外联谊特需经费项目经费41000.13元,主要用于保障侨联正常运转,购买办公设备、支付差旅费、水电费、交通费等。
民族机动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2468.65元,主要用于保障民宗局正常运转,支付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采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相关业务活动,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025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经费271149.07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利息补贴。
2025年工商联专项经费49927.82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征订期刊、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屏边县2025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2715.4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143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728193.64元,增长12.1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1343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工作人员2名,2025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为上级补助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53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发放退休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但不在单位发放,不计入单位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81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升级升档。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012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相关业务活动,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为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创项目补助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6494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企业利息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025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为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34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新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升级升档。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00.88元,决算为1869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00.88元,决算为18696.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96.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00.88元,支出决算为1869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00.88元,决算为1869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96.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296.70元,下降58.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党派、民族、宗教、侨务、民营经济等方面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404.79元,比上年增加390121.15元,增长109.19%,主要原因一是调入工作人员2名,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为加强民族宗教、党派等重点工作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552.56元、水费1533.80元、电费6238.36元、差旅费32585.00元、培训费850.29元、公务接待费6164.00元、劳务费2862.66元、工会经费60568.88元、其他交通费用25864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00.5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79716.96元,其中,流动资产105803.99元,固定资产260476.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436.5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62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379.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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