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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hpzrmzf/2026-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平安法治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

7.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8.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编制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4辆,实际公车数4辆。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编制5辆,实际公车数4辆。党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际公车数1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际公车数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镇聚焦“提质增效、夯实基础、基层治理、为民惠民、优化环境”五大重点,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经济运行稳中提质,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项目9个、入库资金2.65亿元,招商引资项目落地8个、总投资2.57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129万元,同比增长26%,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5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20万元的270.81%;化解地方政府债务148.41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8855.31万元,同比增长11%,贷款余额27778.22万元,同比增长27.2%。

一年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多元发展。整合衔接资金、彩票公益金等2493万元,推进24个建设项目,其中19个竣工投用、5个加紧施工;争取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666万元,实施项目3个。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54.5万元,惠及农户239户次。“三保障”和人饮安全成果持续巩固,精准落实“一户一策”,动态管理“三类”监测对象335户1015人,年内识别与消除风险121户405人;完成抗震安居工程70户;投入200万元实施人饮安全提升项目,惠及14个村委会18个自然村。就业增收成效明显,转移劳动力1.2万人,发放交通补助125.4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367人,申报外出务工奖补604人。发放板蓝根种植补贴131.38万元,户均增收约3.5万元,促进农户就业增收。粮食安全落实到位,供应“两杂”种子46吨,粮食种植共计5.7万亩,小春粮食收获1.2万亩、大春粮食播种4.5万亩,完成大豆种植6889亩,推广水稻旱种1300亩。特色产业壮大升级,全镇沃柑、枇杷等水果种植2万余亩,板蓝根、黄精、白芨等中草药种植3.6万亩。依托底咪底村委会板蓝根种植示范基地,新增种植5000余亩,建成粗加工厂1个。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建成“家门口的务工车间”2个,1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达到614.94万元。

一年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成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服务大厅进驻事项145项,承接县级职权下放142项,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为民服务3258件。民生兜底更加有力,新增农村低保21户66人、特困供养12人、临时救助203户57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4.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8.4万元,惠及652人次,养老保险征缴完成96.49%。特殊群体关爱到位,实行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挂”制度,87名干部结对帮扶371名关爱对象;发放“一老一小”困难群体补贴34.64万元;发放高龄补贴41.81万元。为22名残疾人分发辅具,为96名残疾人重新评残鉴定。教育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和平幼儿园完成改建,对外招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447人次,屏边二中中考成绩排名全县第一。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建成和平县域医疗次中心,看病就医更有保障。城乡交通网络更加便捷,屏边—和平客运公交重新开通运营,白鸽—和平—蒙自双向城际公交开通运营。

一年来,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加快建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聚焦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达100%。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整治乱搭乱建,鼓励农户打造“三园”,保护传统民居与古树名木,留住乡村特色。成功创建州级绿美村庄2个、县级绿美村庄29个,评选“美丽庭院”1119户。集镇管理创新提质,实施“13334”工作法,实现集镇区域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交通顺畅。

一年来,基层治理精准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打造“一会五管三融”村民自治模式,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派出所、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公室集中办公;以“八五”普法为抓手,不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全年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0件,化解成功126件,化解成功率达90%,成功创建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6次,排查商户企业331家,整改隐患28处;开展安全宣传156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完善镇村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1262”叫应机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51887391.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54111.49元,占总收入的97.8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33280.50元,占总收入的2.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71595.48元,增长2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27116.24元,增长30.38%;其他收入减少755520.76元,下降4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划拨化债资金及彩票公益金项目、衔接资金项目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规模较上年有所提升;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核算,拨付到单位实存账户的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5251209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5463.76元,占总支出的33.28%;项目支出35036632.63元,占总支出的66.7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53449.79元,增长29.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07183.13元,增长11.53%;项目支出增加10046266.66元,增长40.2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同时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支出有所增长。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划拨化债资金及彩票公益金项目、衔接资金项目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规模较上年有所提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75463.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10406.36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5057.40元,占基本支出的4.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36632.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740.00元。

1.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农特产品仓储交易中心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多功能框架结构农特产品仓储交易中心6层2800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污管网300 米、场地硬化3000平方米、实施给排水、电、绿化500平方米、安装路灯等相关附属设施。

2.和平镇转田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3900000元,主要用于对转田村实施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场地平整20000立方米,挡墙支砌1500立方米,入村道路提质改造2.5公里,铺设排污管网5公里,安装路灯86盏,人畜饮水设施提质改造1项,新建村民休闲健身广场300平方米,新建垃圾池4座及配套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3.和平镇以奖代补林下中草药扶持项目1500000元,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和平镇14个行政村片区,采取补助种苗款的方式,扶持已脱贫户(含监测户)发展板蓝根、阳荷、黄精、重楼等林下中草药种植3000亩,每亩补助种苗款500元。

4.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498500元,主要用于14个村委会及157个村小组日常保运转产生的支出。

5.纪委办案业务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镇纪委开展工作保障资金,如开展培训,出差办案,信访调查等。

6.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耕地保护工作经费、基层文化宣传补助经费等23108132.63元,主要用于保障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推进、信创设备更新替换、基层文化宣传活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其他专项业务工作开展,为特定工作任务落实提供资金支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8499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1%。与上年相比增加9405879.74元,增长25.30%,完成年初预算的270.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4065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职级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同时部分一般性公共服务类项目资金年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未提前纳入预估,因此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5006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0%。主要用于征兵产生差旅费、租车费、体检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兵工作任务调整,相关工作经费需求增加,年中追加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因此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订书款、计算机配套产品耗材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科学技术相关专项工作任务年中追加,年初未安排对应预算,因此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仅预估安排基础工作经费,年中追加下达基层文化宣传、文旅活动开展等专项工作经费,因此决算数远高于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753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仅安排了基础社会保障相关人员待遇及常规工作经费,部分专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在年中追加下达,因此决算数较年初预算略有增长。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75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减少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的城乡社区日常办公专项经费,年初未纳入预算安排。

12.农林水(类)支出2780724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9%,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补助的各类项目资金、驻村工作经费等资金均为年中陆续下达,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导致超预算执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49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道路养护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的道路养护专项经费,年初未纳入本部门预算安排。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4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无人机办公设备购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的经费,年初未纳入本部门预算安排。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30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费、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整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安排的经费,年初未纳入本部门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8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入职7人,公积金支出增加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消防站装修费、应急救灾物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追加经费,年初未纳入本部门预算安排。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4156.00元,决算为209995.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441.06元,增长20.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8%,完成年初预算的94.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56.00元,决算为16684.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4%,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732.94元,下降8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626.00元,下降8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626.00元,下降8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4156.00元,支出决算为209995.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441.06元,增长20.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56.00元,决算为16684.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0732.94元,下降8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26.00元,下降8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626元,下降8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有公务车购置189800.00元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为满足单位新增工作职能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行、执法执勤巡查、应急事务处置等重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全年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使用,从严管控出车频次和里程,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督导帮扶、开展文物安全整治排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057.40元,比上年增加330452.98元,增长7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新入职人员较多,办公耗材购置、水电费等日常运转公用开支相应增加,同时年中追加安排了机关办公场所小型维修改造经费,拉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较上年有所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237,485.32元、电费62,000.00元、差旅费 39,525.95元、会议费52,238.25元、培训费12,215.00元、工会经费102,508.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84.08元、其他交通费用242,400.0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资产总额7809790.73元,其中,流动资产6069122.19元,固定资产1740668.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1782.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3068.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80项,账面原值4451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42051.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9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41822.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255.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