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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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dbgs/202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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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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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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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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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州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
2.县人大法制委员会;
3.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4.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5.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6.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7.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8.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9.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0.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于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县人大常委会核算,导致屏边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自觉围绕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植根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县人民团结奋进、推动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我县立法工作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监督工作: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县域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适时听取县人民政府有关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跟踪督办落实,促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5.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任免程序,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落实县委人事意图,继续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力度,完善代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7.自身建设:按照“两个机关”建设目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和常委会机关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1230890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08900.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0947.83元,增长9.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6347.83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及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其他收入减少5596元,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123148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4884.70元,占总支出的87.01%;项目支出1600011.34元,占总支出的12.9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2343.83元,增长9.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135.48元,增长6.06%;项目支出增加460208.35元,增长40.3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死亡,基本支出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死亡丧葬费。二是追加项目指标,财政安排资金购买信创电脑入基建项目及时支付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14884.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97924.30元,占基本支出的8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6960.40元,占基本支出的1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011.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人大工作经费973005.14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人大调研经费385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监督等工作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全国人大代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培训、评议等活动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屏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费246806.2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指会议接送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会议室租金、误工补贴等。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86736元,主要用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组织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的重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03765元,主要用于补贴人大代表联络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和“落实率”;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激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职。该项目按照当年工作目标已开展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890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066347.83元,增长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0082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及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64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为非基金发放部分,该资金由预算社保部门统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953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3.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3人,故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是州级统一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7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调资、正常晋升工资福利支出、退休等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1326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1326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6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1326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6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2208.00元,增长549.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已达到支付条件,但由于财政库款调度原因截留本年支付,故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省、州、市、县人大系统来我县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指导工作和本县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工作往来、交流学习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964.40元,比上年增加359217.81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组织代表集中学习10期658人次。围绕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等课题,分4批次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78人次赴县内外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代表视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以巩固深化代表联络工作为抓手,建立代表常态化走访接访选民机制,组织613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家站室、田间地头听民声、访民意、聚民智,收集产业发展、医疗、养老等方面意见建议793件,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加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人大代表活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0477.84元;差旅费132295.5;培训费1880.00,工会经费133120.4元;福利费1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237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537.6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534717.43元,其中,流动资产9060.41元,固定资产524585.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71.3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00.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3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0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0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06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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