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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tj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统计执法监察科、普查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屏边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强化统计监督,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我单位重点工作概述如下: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党建根基;一是政治铸魂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二是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凝心聚魂筑牢思想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和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聚焦精准服务,赋能发展大局;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统计监测分析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经济运行监测机制,紧盯主要经济指标、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多维度数据采集、深度研判和趋势分析,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数据专报,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理念,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经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数据报送难点、统计台账规范、指标口径解读等需求,面对面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实操,切实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通过“监测+服务”双轮驱动,既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又增强了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统计数据“活起来”、服务“暖起来”,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统计动能。

3.强化依法治统,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筑牢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制度防线。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纳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1次会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学习,举办全县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1期,邀请州统计局领导对全县7个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授课。二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聚焦数据报送、指标审核等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统计履职能力。鼓励局内4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积极服务上级统计执法工作部署,抽调1名骨干执法人员配合上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用以干代训的方式锤炼实战能力,进一步建强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

4.细耕调查主业,筑牢数据防线;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原则,扎实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落地见效,及时编印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屏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高标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29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基层情况的调查员与调查指导员,组建专业化调查队伍。同步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多渠道宣传普查政策、普及普查知识,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为农业普查正式开展筑牢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县域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现状。

5.发挥统计效能,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省州县定点帮扶工作总体部署,锚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精准发力、切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地见效。聚焦“三农”领域统计监测,建立农业经济指标常态化跟踪机制,精准核算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发展等核心数据,撰写统计分析,为乡村产业布局、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扎实筑牢防汛安全防线,党支部书记带头深入白河镇马卫村委会分析研判宣传4次,劝导1户隐患区域农户避险转移;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小分队入户宣传防汛知识、排查安全隐患3次,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持续凝聚帮扶合力,为帮扶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188728.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9806.30元,占总收入的95.0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8921.87元,占总收入的4.9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050.16元,下降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931.11元,下降4%;其他收入增加60880.95元,增长41.12%。主要原因2025年没有开展重大普查项目,对应没有普查专项经费,所以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164980.45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584.74元,占总支出的88.11%;项目支出495395.71元,占总支出的11.8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55.53元,下降0.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869.99元,增长7.15%;项目支出减少250525.52元,下降33.59%。主要原因2025年没有开展重大普查项目,对应没有普查专项经费,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6958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9301.00元,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283.74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395.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6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

1.统计工作经费9453.18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261702.05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户调查工作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记账补贴、走访慰问等费用的支出;

3.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41061.81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点记账补助等费用支出;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76682.32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办公费、差旅费、平台租车费等费用的支出;

5.2023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经费86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

6.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0536.35元,主要用于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租车费等费用的支出;

7.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966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购买信创电脑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9806.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相比减少165931.11元,下降4.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515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2%。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平台租车费、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以及开展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工作(差旅费、培训费、平台租车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补助的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住户调查等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888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6%,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时退休人员的非基金部分的工资列入本单位预算,但在预算执行时退休人员的非基金部分的工资划拨人社局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00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7月在职人员1人辞职,人员医疗缴费减少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160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县财政不安排此项预算,年度执行中省级补助的预算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新电脑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县财政不安排此项预算,年度执行中上级补助的预算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5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基础工资增加致使公积金缴费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决算为3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决算为34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支出决算为3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决算为3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80.60元,下降49.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红河调查队及省、州统计局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931.31元,比上年增加40278.76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局2025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致使相应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600.05元、电费4200元、差旅费31221.34元、培训费770.00元、公务接待费3452元、劳务费30000元、委托业务费10628.4元、工会经费29243.52元、福利费177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473089.06元,其中,流动资产286759.25元,固定资产181249.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80.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17.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01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4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4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47.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