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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zwfwglj/2026-0001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承担屏边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承担屏边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屏边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机构数3个,分别为: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屏边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牌子),下设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先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5年第一批及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改革路径与责任分工。线上完成重点事项清单发布,线下统筹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进驻部门,规范设置50个“一件事”主题事项接出件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摆放办事指南与流程示意图,严格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标准,实现“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同完成审核”的集成服务模式。全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次、部门联席会议4次,开展专题调度11次,及时调整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创新拍摄“高效办成一件事”宣传片,通过“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显示屏及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提升政策知晓度。打造残疾人服务“上门办”、教育入学“线上办”等典型案例,改革获得感持续增强,全年累计办理“一件事”办件28919件。

2.规范事项管理与拓展服务范围。坚持“应进必进、一站办结”原则,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阵地功能,优化服务设施配置,实现农业、社保等民生事项集中办理。截至2025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36个、政务服务事项1065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87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驻事项34项,三级服务阵地累计受理办结各类办件387241件,全县120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深入推进“五减一优”专项行动,梳理减时限事项417项,累计减少办理时限3910个工作日,所有事项办事环节与材料均优化至最优水平。持续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范围,完善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与上海市徐汇区达成40项通办合作,探索“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新模式,为在沪屏边籍务工人员提供高频事项“就近可办”便利。全年累计办理“跨省通办”办件189730件。

3.优化服务模式与提升人员素养。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评价、反馈、整改、回访全闭环管理机制,实时跟踪分析监测指标,对“差评”工单快速响应、限期整改,全年累计收到“好差评”评价1.6万余条,好评率始终保持高位。推行政务服务延时服务、帮代办等便民举措,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苗汉双语”导办、上门服务,持续优化办事体验,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舒心。

4.畅通诉求渠道与强化兜底服务。建立《屏边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诉求。全年共接收12345便民热线办件789件,已办结758件,其余31件正在稳步推进;接收网络渠道工单43件,涵盖省政府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督查、政务服务网等多个平台。设立“办不成事”窗口,针对办事过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提供全程协调、现场办结、一帮到底的兜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全年未收到相关诉求反馈,诉求解决率与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5.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要求。全面贯彻上级部署,坚持“应进必进”与“鼓励自愿进场”相结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交易,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交易流程。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等制度,依托智能系统强化现场管理,实现交易全过程可回溯,保障公开公平公正。按县委机构改革部署,顺利完成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整体划转至县机关事务局。制定的《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跟标异常处理机制(试行)》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州推广。

6.推广多元化保证金缴纳方式。聚焦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问题,积极推广投标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替代传统现金保证金,大幅减轻企业资金周转负担。2025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2833.29万元,减免率高达89.95%,有效释放企业流动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优化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企业交易便利度。

7.提升交易质效与成本节约。全年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9个,交易金额达64943.3万元,通过规范交易流程、优化竞争环境,累计节约资金45.37万元。积极配合云南省内各地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循环”工作,完成客场项目评审61个,为跨区域交易协同提供有力支撑。持续优化交易服务细节,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流程咨询、系统操作指导等全流程服务,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及时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73710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3752.13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356.05元,占总收入的0.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646.13元,下降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3623.74元,下降5.21%;其他收入减少57022.39元,下降63.09%。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二是2025年采购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761760.27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574.83元,占总支出的90.61%;项目支出353185.44元,占总支出的9.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2655.04元,下降5.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0714.74元,下降4.50%;项目支出减少41940.30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二是2025年采购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857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0742.18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832.65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185.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初预算工作经费69651.16元,主要用于支付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经费246887.48元,主要用于支付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福利费、劳务费等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务中心设备设施维修。

政府办拨入工作经费886.8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老党员及群众生活补助。

购买信创电脑补助资金25760元,主要用于支付信创电脑及软件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375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减少203623.74元,下降5.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773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工资调增、保险基数调增以及差旅费、劳务费支出增加,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97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干调〔2025〕14号、屏干调〔2025〕15号、 屏干调〔2025〕72号、屏人社发〔2025〕45号调出6人,根据屏人社发〔2025〕9号、屏人社发〔2025〕63号调入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4人,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75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干调〔2025〕14号、屏干调〔2025〕15号、 屏干调〔2025〕72号、屏人社发〔2025〕45号调出6人,根据屏人社发〔2025〕9号、屏人社发〔2025〕63号调入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4人,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5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信创电脑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该资金由上级部门于2025年10月下达使用。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15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干调〔2025〕14号、屏干调〔2025〕15号、 屏干调〔2025〕72号、屏人社发〔2025〕45号调出6人,根据屏人社发〔2025〕9号、屏人社发〔2025〕63号调入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4人,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0.00元,决算为27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76.00元,下降47.5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0.00元,决算为27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76.00元,下降4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76.00元,下降47.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0.00元,支出决算为27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76.00元,47.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0.00元,决算为27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76.00元,下降4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政务局到我局开展业务工作检查、麻布村委会到我局汇报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715.18元,比上年增加1325.17元,增长0.50%,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元;水费3357.05元;电费47686.86元;邮电费78239.95元;培训费880元;公务接待费2737元;工会经费32158.32元;其他交通费用9864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708884.53元,其中,流动资产4939325.04元,固定资产72689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663.1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89115.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49.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0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4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4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