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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xhzx/2026-0000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国家中央、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决定,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实现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负责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推进教育改革,鼓励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及教学竞赛活动,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营养餐、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及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室、总务室、安全办、财务室、党建室、少队室、门卫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学生1061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屏边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度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本年度,我校文体艺术教育成果突出,学生素养全面提升。在2025年“大围山杯”啦啦操比赛中,我校代表队凭借出色表现,荣获团体一等奖,展现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屏边县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暨“希望杯”中小学学生书法大赛中,我校荣获小学组优秀组织奖,参赛学生表现优异,斩获一、二等奖,充分彰显了我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扎实根基;此外,在“爱心包裹乡村美育行”美育作品展示活动中,我校多名学生荣获一、二等奖,美育成果获得广泛认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成长成效显著。在我县集体备课比赛中,我校派出教师表现突出,荣获语文组二等奖、数学组一等奖的佳绩;在县级师德师风演讲比赛中,我校教师荣获县级一等奖,并代表屏边县参加红河州比赛,最终荣获州级三等奖,充分展现了我校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与专业素养。校园文化建设与社会影响持续增强。春节前夕,我校成功举办“送春联”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活动获得县、州两级宣传部门的通报表扬;在我校工会选送的节目《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中,荣获县级二等奖,展现了教职工队伍的文化底蕴与团队凝聚力。 学校的特色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书法教育成为州级特色亮点,学校被推荐为 “州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 培育对象。尤为可喜的是,在2024-2025学年全县综合成绩评比中,我校位列全县第二名,较上一年度实现明显进步,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效益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度收入合计2493659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2728.89元,占总收入的96.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43866.71元,占总收入的3.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244.46元,下降0.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226.29元,增长0.68%;其他收入减少307470.75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人数减少,财政拨款减少,故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度支出合计2473041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9406904.78元,占总支出的78.47%;项目支出5323510.86元,占总支出的21.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2424.42元,下降1.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796.62元,增长1.85%;项目支出减少604221.04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退休教师人数、学生人数均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06904.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08124.06元,占基本支出的9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780.72元,占基本支出的1.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3510.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资金支出61200元,用于幼儿园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校园维修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经费等支出。

2.学前教育工作经费资金支出131302.62 元,用于劳务费支出。

3.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经费支出11550元,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庭负担。

4.公用经费资金支出1257829.52元,用于学校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开支、维修维护费开支、办公设备添置、开展各种活动支出。

5.小学教育营养改善补助经费资金支出1338312.83元,用于购买食材为学生提供营养。

6.小学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268125元,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

7.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项目资金支出756392.55元,用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老师的劳务报酬及添置教学用具。

8.校舍改造项目资金支出180000.00 元,主要用于修缮新华小学教学楼。

9.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新华小学操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2728.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1%。与上年相比增加76226.29元,增长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187387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学生助学金、办公设备购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室设备购置的增加,导致超预算执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802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减少,导致决算少于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255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本变动,导致决算少于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3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支出增加,导致超预算执行。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41.07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41.07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41.07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41.07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未支付的公务用车加油费和保险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3758971.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1351.99元,固定资产6233973.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14506.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39139.8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8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098.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19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9510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75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901.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89.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312.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312.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312.4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中心学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