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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hpwsy/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9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检验科、党办、院办、医务、财务科、护理部、感染控制科、麻醉科、病案管理科。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业务及收支情况

全年门诊就诊人次52233人,同期比上升3.4%,住院患者人次1260人,同期比上升2.64%,业务收入658万元,同期比下降25%,财政拨款收入647.53万元,业务支出1244万元,同期比下降6.44%。

2、注重人才培养。全年共派出7名医务人员到医共体总院进修,1名医务人员到州级单位进修,为医院的医疗质量夯实基础。

3、基本公卫服务情况

(1)公共服务情况。全年基本公卫服务未达到指标的项目有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7%,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7%、营养包发放率82.33%,未完成服务指标人群主要集中在幼儿。

(2)家签服务情况。全年共签约18663人,其中重点人群6412人,履约率100%,三类人群455人,签约率100%,履约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9438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908.23元,占总收入的48.3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6475329.8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0.6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9151.81元,占总收入的1.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2873.27元,下降6.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6587.33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增加屏财社发〔2024〕31号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事业收入减少1117061.81元,下降14.7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我单位本年度业务量下降,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82398.79元,下降37.19%。减少原因是主管部门转拨经费转入财政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533304.8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7691.31元,占总支出的82.89%;项目支出2315613.56元,占总支出的17.1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260.56元,增长0.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184.28元,下降0.77%;项目支出增加168444.84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清算屏财社发〔2024〕31号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769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7551.01元,占基本支出的5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0140.30元,占基本支出的4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561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315613.56元,用于开展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上级下达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90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66%。与上年相比增加286587.33元,增长4.86%,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25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324.64元及遗属生活补助36927.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206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8%,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23569.20元,其中基本工资959047.00元、津贴补贴264868.40元、绩效工资146720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346.3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70.5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8293.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9985.67元,其中培训费1200.00元、专用材料费102914.00元、劳务费626608.71元、工会经费40004.40元、福利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58.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27.72元,其中生活补助36927.72元;资本性支出71851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400元,专用设备购置34610元,大型修缮6805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5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积金支出减少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我单位2023年和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在编实有车辆4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救护和医疗巡诊,不属于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705785.36元,其中,流动资产3879908.6元,固定资产1171387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467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9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