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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ga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0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管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机关设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网络安全大队、经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反恐大队、巡特警大队、玉屏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新现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新华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湾塘派出所、大围山派出所。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屏边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安部"六个必须坚持、一个总体要求、八项重点任务和-个关键少数”总体部署,省厅党委"两个四五个三”重点任务整体框架,胡大鹏副省长到红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州局“1881”工作思路 ,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八个坚持八个聚焦”为抓手,紧盯年初向州局承诺8个方面22项内容,全力推进"夏季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实现了涉政敏感案(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进京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现行命案五个"零发生'和队伍"零违纪”,为屏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2.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维护社会稳定;

3.持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5.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扎实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7.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8.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9.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10.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和实战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11.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58277819.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82985.21元,占总收入的99.84%;无上级补助收入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4834.08元,占总收入的0.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82771.37元,增长2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28156.89元,增长23.39%;其他收入减少345385.52元,下降78.4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屏边县委会议纪要文件,单位新增警务辅助人员43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根据屏财预〔2024〕135号、屏财预〔2024〕71号、屏财预〔2024〕135号等文件拨付办理专案所需要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58534430.16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8656.68元,占总支出的73.54%;项目支出15485773.48元,占总支出的26.4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97492.21元,增长2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24000.15元,增长9.75%;项目支出增加7173492.06元,增长86.30%;主要原因:一是据屏边县委会议纪要文件,单位新增警务辅助人员43人,基本支出经费增加;二是根据屏财预〔2024〕135号、屏财预〔2024〕71号、屏财预〔2024〕135号等文件拨付办理专案所需要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48656.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993895.22元,占基本支出的92.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54761.46元,占基本支出的7.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85773.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8298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增加13280632.20元,增长29.58%,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4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白河派出所、新现派出所办公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拨入红财政法法〔2023〕29号市域社会化治理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89578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4%,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0%。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追加屏财预〔2024〕46、135号“6.30”赌场案技术服务费工作经费、屏财预〔2024〕71号历年建设项目资金拨款、屏财政法发〔2023〕6号出入境证照签发制作成本补助资金等拨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535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950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主要用于屏边县公安局承担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差异产生的原因是执行过程中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看守所绿美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追加屏财资环发[2023]24号绿化美化标杆典型奖补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5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在职人员减少,实际支付的公积金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900.00元,决算为147417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6257.83元,增长31.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0元,决算为565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38%,完成年初预算的70.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900.00元,决算为905381.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决算为29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2.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1920.34元,增长99.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947.49元,增长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0.00元,增长39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390.00元,增长39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9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417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6257.83元,增长31.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0元,决算为565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900.00元,决算为90538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决算为29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需要跨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二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81920.34元,增长99.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947.49元,增长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0.00元,增长39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390元,增长39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买执法用车款项支付时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2024年支付执法用车购置经费,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报废老化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属涉密事项,不公开)。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办案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3316.51元,比上年减少50399.72元,下降1.8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支出进度限制影响,部分经济业务无法进行款项列支,因此运行经费同比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水费、电费、办公用品费、办公楼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82362468.11元,其中,流动资产477359.81元,固定资产40,138,430.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490037.82元,无形资产15256640.0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1881.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5409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3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4407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285.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925.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890.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