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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wsjdz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卫生健康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对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开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中医管理、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的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建议。执行妇幼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咨询以及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机构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工作。
2、职业卫生工作。
3、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4、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5、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6、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
7、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9、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0、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监督工作。
11、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8938.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938.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8786.59元,下降17.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8786.59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单位撤并,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6893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349.78元,占总支出的96.38%;项目支出49588.46元,占总支出的3.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8786.59元,下降17.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9736.79元,下降14.28%;项目支出减少79049.80元,下降61.45%;主要原因是:年中单位撤并,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934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3813.72元,占基本支出的9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536.06元,占基本支出的4.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88.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项目补助资金49588.46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协管巡查工作,包括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学校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等,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938.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8786.59元,下降17.92%,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1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81.9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社保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撤并,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587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8%,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无法纳入预算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故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元,决算为2737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20.04元,增长16.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817.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元,决算为5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7.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80.04元,增长1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00元,增长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0.00元,增长33.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元,支出决算为2737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20.04元,增长16.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817.4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元,决算为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纳入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80.04元,增长1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元,增长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支出决算增加3680.04元,增长15.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职业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县开展双随机抽检工作、协管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36.06元,比上年减少8680.56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是年中机构撤并,导致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247.03元、水费850元、邮电费4418元、差旅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560元、工会经费6162元、福利费13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1.03元、其他交通费3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89366.30元,其中,流动资产1756.56元,固定资产87609.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57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2024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5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