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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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xhxrmzf/2025-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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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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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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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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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5.平安法治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8.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部门构成情况
纳入屏边县新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即屏边县新华乡。
由于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和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没有独立,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统一核算,不编制报表,导致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守“三条底线”,在农业农村发展上再发力。一是坚守防贫返贫底线。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用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人均收入在1万元左右的农户,继续结合产业发展重点,按照“一户一策”做好家庭增收措施。精准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帮扶措施,消除饮水安全风险。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抓实社会兜底保障,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拓宽转移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渠道,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壮大村级公司,带动产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二是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高标准农田管护和耕地种粮落实力度,全面提高种粮面积。推行“粮经”轮作模式,推广稻谷玉米与经济作物复合种植,严格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3.5万亩,产量不低于820万公斤,有效稳定粮食生产。加大农机农具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预案。三是坚守耕地保护底线。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格农村建房审批,严查乱占耕地建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卫片执法图斑整改。指导推进对耕地恢复补足、永农原址整改、流出图斑土地耕种管护。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确无人耕种的,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牢牢守住全乡5.28万亩耕地、3.4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底线。
(二)聚焦“三项带动”,在扩大投资发展上再发力。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带动。坚持项目为王,坚定项目攻坚,用足用好多重政策机遇,更好发挥投资带动放大效应。2025年,新华乡将有一大批重要项目落地实施,我们将整合力量、加强协调、保障服务,合力推进一批饮水保障工程落地,解决部分村组进村道路困难,加快一批产业道路提质建设,实施金边玫瑰加工区扩建项目,启动集镇区“以工代赈”项目,申报西沙坡至龙潭、戈纪街环线产业路等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文蒙铁路征地后续收尾,协调做好石夹槽“大(2)”型水库和大平子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前期,力争年内完成转坡田、半坡村等进村道路提质,争取阿母黑村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全年预计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项目30余个,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高起点谋划编制“十五五”规划,编制一批群众需、能落地、有前景的大项目、好项目。二是聚焦社会事业带动。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始终把满足群众期待放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统筹发展教育卫生事业,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推动学校共同体和医院共同体建设,持续加大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学生表扬力度,推动屏边县第三中学综合楼建设、新华幼儿园建成办学、新华卫生院改造升级、阿母黑智慧型卫生室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医疗质量水平。落实稳岗就业助企纾困、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推动全民参保和医保惠民政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精准落实落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灾救助等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全面兜牢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规范提升农村敬老院和居家养老中心管理,力争新华养老院投入使用。更加关爱“一老一小”,持续完善“三挂”制关爱帮扶措施。多形式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品牌建设,支持鼓励文艺创作,挖掘传承乡土文化。三是聚焦集镇辐射带动。依托集镇优化建设,合理布局打基础、有效益、利长远项目,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集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持续推进两校一园一院改扩建土地要素报批,谋划推动集镇商业综合体建设,布局设置农贸市场、汽车修理美容和物流仓储一体化中心,加大集镇路灯改造更新力度,探索实施集镇强电入地,推动雨污分流、垃圾处理等遗留问题有序解决。
(三)夯实“三道屏障”,在统筹安全发展上再发力。一是夯实生态治理屏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运用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乡村河(湖)长要全面履职,定期履行巡河任务,对乱排、乱倒、乱堆、乱占和乱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违法畜禽养殖查处、生活污水治理和森林资源破坏惩戒力度。深化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巡护,全面规范林木资源采伐审批程序,发挥护林员哨点作用,坚决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大力推进“两乱”治理,严格源头管控。扎实推进倮姑村委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白泥塘、小河边等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力争建成“绿美乡村”3个、美丽村庄5个。二是夯实平安稳定屏障。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聚焦“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场所、餐饮燃气场所等,开展全领域、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继续开展机动“三无”车辆清零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和交通安全集中劝导。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健全“三级联动抓宣传、三级巡查抓管控、三级响应抓落实”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探索矛盾一体化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舆情不上网”。三是夯实防灾减灾屏障。落实落细“1262”预报预警和叫应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指挥调度、适时观察监测上报、及时转移避险等机制,提升自然灾害应对统筹协调力度。压实3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责任,加强凹塘、大路脚、老腊底等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小河边、倮女下寨2个山洪灾害隐患点监测和地段巡查。力争启动小河边山洪沟治理,提升排洪流量。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时采购和补齐物资缺口。加快推进老哈碑下寨、马拉寨、倮女下寨、麻布冲4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建设,统筹做好规划设计、拆旧复垦、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等工作,力争实现当年规划、当年开工、当年验收、当年入住,并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生活好、能融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5094318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73585.59元,占总收入的87.89%;其他收入6169597.44元,占总收入的12.1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70887.92元,增长3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25518.59元,增长46.0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戈纪街村委会文旅融合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专项资金、金边玫瑰种植示范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其他收入增加2560449.58元,增长70.94%;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县境内)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地补偿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5014975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0686.30元,占总支出的25.64%;项目支出37289069.56元,占总支出的74.3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95999.02元,下降27.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92351.1元,下降12.83%;项目支出增加12852341.3元,增长52.59%。主要原因是增加戈纪街村委会文旅融合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专项资金、金边玫瑰种植示范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文山至蒙自铁路(屏边县境内)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地补偿资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60686.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4871.18元,占基本支出的95.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815.12元,占基本支出的4.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89069.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新华乡马鹿塘村委会马鹿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文化活动室300平方米、村民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新华乡戈纪街村委会文旅融合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专项资金 2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雨污分离管网约3.1km,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受益脱贫人口328户1372人。
新华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100000元,主要用于入股滇越铁路帐篷营地(主营地)建设,用于采购42平米客房帐篷3顶、73平米客房帐篷1顶、84平米客房帐篷1顶、84平米书吧/酒吧帐篷1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其中:倮姑村委会投入100万、西沙坡村委会投入70万元、马鹿塘村委会投入70万元、师宗村委会投入70万元。
屏边县新华乡加依村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2760000元,主要用于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村小组学堂旧址硬化改造 300平方米、围墙改造800米、挡墙建设200立方米、人居环境整治1000平方米(包含: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改造、村内排污设施改造)、停车场1个。项目建成后能够带动加依村发展旅游业,受益脱贫人口28户114人。
新华乡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南村委会田冲、的都格、大路脚村民小组实施村内道路修缮硬化约11700平方米,路长约3.9公里、厚20cm,部分路段配套建设三面光边沟、盖板等设施,项目建成后便于群众出行,提升群众幸福感。
新华乡产业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黑邑母租至戈姑产业道路进行提质改造,产业道路总长2.6公里,建设后为水泥硬化路,路面宽3.5米,配套建设挡墙、涵洞、三面光边沟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够引导群众发展种植生姜约1600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8943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3%。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2239.45元,增长36.59%,完成年初预算的31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1730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16563.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9154.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1583.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单位人员类资金,未编制项目类资金,导致预算覆盖不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124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单独细化出武装工作经费,根据上级安排,从乡镇工作经费中细化出武装工作经费,作为保障武装部日常工作运转。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243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9998.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66.94元,资本性支出31396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单位人员类资金,未编制项目类资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配套专项资金属于项目类资金,导致预算覆盖不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013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14798.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66.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568.2元,资本性支出2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贴资金未纳入预算编制。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05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93.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3059.6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社会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5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25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阿母黑加依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40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7321.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31.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应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2563806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0122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6876.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170元,资本性支出22414784.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单位人员类资金,未编制项目类资金,农林水(类)中部分专项资金属于项目类资金,导致预算覆盖不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5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5274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52741.7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管护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755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91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5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租房维修费58450.1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123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023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元,资本性支出3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单位人员类资金,未编制防汛应急救灾补助资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补助资金等项目类资金,导致预算覆盖不全。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71.30元,决算为655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721.37元,下降53.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30.00元,决算为418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78%,完成年初预算的19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41.30元,决算为237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22%,完成年初预算的46.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649.37元,下降6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28元,增长33.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28元,增长33.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71.30元,支出决算为655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721.37元,下降53.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30.00元,决算为418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41.30元,决算为23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649.37元,下降6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28元,增长33.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28元,增长33.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差旅、执法执勤、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督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作调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督导等日常工作推进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777.78元,比上年减少1492808.81元,下降79.4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大大缩减行政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5615.66元、水电费15000元、会议费37459元、培训费11015元、公务接待费237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30元、办公设备购置85615.66元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资产总额51003457.86元,其中,流动资产5011140.77元,固定资产691185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39080465.4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60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245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25345.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43385.7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79.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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