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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xczx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01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相关要求,报请州级批复同意,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24日正式发文(涉密文件),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调整后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规划与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评科、精准管理科、人事财务科。

我单位年底撤并入农业农村局,没有独立机构数。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因机构改革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已合并至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学笃用“千万工程”经验,紧扣“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主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开创了屏边乡村振兴工作新篇章。

2.下发了《关于调整确定全县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明确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参考范围。通过持续健全县级多部门数据比对、研判、交换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模式和“双防双助”的常态化、网格式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坚持按月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高效联动、精准帮扶。2024年,共下发风险预警信息12期,召开联席会议12次,全县新识别监测对象41户138人,风险消除监测对象253户850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一户返贫的底线。

3.通过大力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报渠道、申请救助事项,并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帮扶政策“明白纸”、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手册,在各村显眼地方粘贴“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等方式,结合村级常态化走访和各类排查工作,面对面进行政府救助平台政策宣传讲解,教会农户熟悉平台使用,实现“足不出户找政府”,确保救助申请“触手可及”。2024年以来,印发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手册178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3.5万份,帮扶政策“明白纸”1500份。

4.在资金监管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其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资金使用,坚持每月通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快项目推进,减少资金结转结余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2024年以来,全县共下达衔接资金17159万元,批复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41个。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资产全面排查,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进行督导,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增值保值。截至目前,全县共形成扶贫项目资产3961个,资产总值34.07亿元。

5.2024年,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4504人,完成上级下达年度指标任务33200人的103.93%,月平均务工收入3031.54元。通过屏边人社、苗乡屏边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推送13期,开展专场招聘宣传活动20场次,共推送、提供就业岗位2.9万余个;推送“会聘上海”直播带岗活动3期,提供47个工种300余个就业岗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1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254人,同比增长20人,兑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93.71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1660人,兑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526.67万元;开展各类培训199期,培训脱贫劳动力10886人次,其中补贴性技能培训42期1915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此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为空表。本单位撤并入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31668.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668.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38724.21元,下降8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38724.21元,下降82.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投入资金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1668.4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738.46元,占总支出的63.16%;项目支出858929.99元,占总支出的36.8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38724.21元,下降82.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5961.79元,下降48.84%;项目支出减少9932762.42元,下降92.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日常开支和项目支出相对2023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2738.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699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748.11元,占基本支出的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8929.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雨露计划项目支出599500元,主要用于补助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268人,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学生127人,兑付资金31750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学生141人,兑付资金282000元。

2.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59429.99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产生的各种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66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307563.54元,下降82.90%,完成年初预算的7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9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单位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死亡抚恤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2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完成年初预算的44.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应缴部分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96354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1%,完成年初预算的83.39%。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项目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40.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25.98元,决算为43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710.00元,增长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25.98元,决算为437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7.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71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7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371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25.98元,支出决算为43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71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25.98元,决算为43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71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7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371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资金缺口大,全年只能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日常水电费、办公费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未能正常支出,累积到2024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48.11元,比上年减少48338.29元,下降24.91%,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乡村振兴局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372.97元,差旅费2106.14元,培训费6889元,福利费30元,其他交通费用47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