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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whhly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上报;协调、落实专业性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

15.负责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等依法行政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6.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指导管理图书资料借阅、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推进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利用资源开展知识培训、社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艺术创作室、人事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财务科、智慧旅游科、资源开发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3.屏边苗族自治县图书馆

4.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5.屏边县综合执法大队

6.屏边县艺术创作室

7.屏边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2.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3.屏边苗族自治县图书馆

4.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由于屏边县综合执法大队、屏边县艺术创作室、屏边县文物管理所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决算,导致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车辆超编原因为此车辆为财政部和文化部配发,属于事业单位特种车辆—流动文化车、流动图书车,没有编制没有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全力推进文化旅游特别是康养产业的融合发展,持续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并认真谋划了后年工作方向。

2024年全年,屏边县累计接待游客212.4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22亿元,同比增长23.56%、21.20%。

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我县群众文化;积极进行非遗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项文物工作;深入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103961.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8651.14元,占总收入的99.9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309.97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53158.54元,下降2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57740.71元,下降26.78%;其他收入增加4582.17元,增长629.5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屏边县民族特色“苗族花山节”传习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建县6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等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3794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6978.80元,占总支出的80.58%;项目支出2900964.73元,占总支出的19.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56847.29元,下降33.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8766.98元,增长9.94%;项目支出减少8645614.27元,下降74.8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屏边县民族特色“苗族花山节”传习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建县6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6978.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53299.03元,占基本支出的8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3679.77元,占基本支出的13.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0964.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屏边苗族自治县建县60周年庆祝活动资金项目经费31890.5元,主要用于筹备并举办好屏边苗族自治县建县60周年庆祝大会,配套开展好民俗游巡、篝火晚会、民俗体验等活动。

2022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奖励资金项目经费221104.31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正常运转。

屏边县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23167元,主要用于对企业的奖补。

屏边县2024年“苗族花山节”系列活动经费项目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2023年花山节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充分展示苗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恢宏气魄和魅力,也反映出苗族人民千百年来的精神信仰、文化特征和心理诉求。

荔枝(妃子笑)采摘体验月暨首届“味道屏边”美食文化节活动经费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屏边荔枝(妃了笑)采摘体验月暨首届“味道屏边”美食文化节聚焦打造屏边荔枝品牌知名度 , 在 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屏边荔枝产品,增加屏边荔枝销售渠道和品牌溢价 ;深挖屏边民间饮食文化底蕴,以美食盛会的形式,创新烹饪技艺,大力开发特色菜品,实现“屏边老味道新样貌”的全新升级,营造美食 “ 屏边”,带动旅屏边游发展,活动期间全县累计旅游接待游客6万余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500余万元。

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屏边滴水苗寨调研策划咨询服务协议资金项目经费510000元,主要用于对我县滴水苗寨提供背景研究、案例分析、发展策略及项目定位、业态规划、项目成本概算及投资回报测算等调研策划咨询服务。

屏边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对我县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复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全面实地调查,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开展普查成果汇总、总结,与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摸清我县境内的地上、地下、水下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进一步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免开经费187953.50元,主要用于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提供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活动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年开展苗族花山节系列项目培训活动、演出活动和收徒传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

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10400.00元,主要用于发布、更新当地动态、活动、直播、培训、场馆等全民艺术普及资源。

戏曲进乡村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骑士奖”国际摄影大赛)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54660元,主要用于举行“骑士奖”国际摄影大赛1次,通过精彩的摄影作品展现华夏文明,与世界分享人类共通的价值观。

“彩云之南等你来”我家红河(屏边县)夜间群众文化活动经费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屏边县各乡镇持续开展不少于30场“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8651.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8%。与上年相比减少8348863.68元,下降37.19%,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7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对企业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企业奖励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73177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2%,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177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完成年初预算的88.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退休公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29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5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导致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991.59元,决算为7925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112.45元,下降79.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393.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991.59元,决算为61857.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5%,完成年初预算的18.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46.05元,增长5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1458.50元,下降83.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57.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1458.50元,下降83.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991.59元,支出决算为7925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112.45元,下降79.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393.3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991.59元,决算为6185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46.05元,增长5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1458.50元,下降83.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57.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1458.50元,下降83.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图书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856.51元,比上年增加76666.41元,增长30.0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康养专班,相应的经费开支纳入本单位,以保障康养专班正常运行。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281.39元、电费7740.42元、邮电费3816元、差旅费25469.5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劳务费2251.4元、工会经费42816.8元、福利费930元、其他交通费用1329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4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282623.18元,其中,流动资产720331.2元,固定资产1493796.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49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12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9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5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50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50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