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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tj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 统计执法监察科、普查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屏边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强化统计监督,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我单位重点工作概述如下:

一是聚焦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压实党建责任,彰显统计担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底线防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构筑清廉统计,筑牢思想防线,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发挥统计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聚焦精准研判,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高标准做好分析研判,扎实作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优服务推进升规纳统,围绕重点项目以及准规模企业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主动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靠前服务,全方位开展统计培训,高质量完成统计调查。

三是聚焦国情国力,着力推进普查各项工作;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管控,高质量完成数据质量抽查。

四是聚焦工作职能,着力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全力做好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扣重点领域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学法氛围营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293778.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5737.41元,占总收入的96.5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教育收费)、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8040.92元,占总收入的3.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5922.33元,增长1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7128.79元,增长19.52%;其他收入增加8793.54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加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170635.98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714.75元,占总支出的82.11%;项目支出745921.23元,占总支出的17.8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8234.96元,增长18.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5701.42元,增长10.15%;项目支出增加332533.54元,增长80.44%。主要原因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4714.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29163.63元,占基本支出的91.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551.12元,占基本支出的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5921.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

1.统计工作经费20796.12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214293.10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户调查工作基本办公费、“两员”记账补贴、差旅费、平台租车费等费用的支出;

3.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48418.85元,主要用于贫困监测点记账补助等费用支出;

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455213.16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基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平台租车费和经普设备采购费等费用的支出;

5.2023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7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5737.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增加677128.79元,增长19.5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495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3%。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平台租车费、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以及开展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工作(差旅费、培训费、平台租车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追加经济普查经费和上级补助的调查普查等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11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5%,完成年初预算的72.17%。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时退休人员的非基金部分的工资列入本单位预算,但在预算执行时退休人员的非基金部分的工资划拨人社局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67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增加新招录和调入事业人员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841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县财政不安排此项预算,年度执行中省级补助的预算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5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增加新招录和调入事业人员4人,公积金支出增加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800.00元,决算为683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800.00元,决算为6832.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800.00元,支出决算为683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800.00元,决算为683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25.40元,下降31.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红河调查队及省州统计局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调研、乡镇统计站到我单位汇报统计工作以及挂钩联系村委会来汇报乡村振兴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652.55元,比上年增加24728.71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局2024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致使相应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562.98元、水费408.21元、电费2185.00元、差旅费12750.00元、培训费5178.00元、公务接待费3844.60元、工会经费70753.76元、其他交通费107850.0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21016.86元,其中,流动资产262606.20元,固定资产255331.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78.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818.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6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6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