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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zfbgs/2025-0005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二)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屏边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五)研究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八)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九)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十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事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十五)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的重要外宾的接待。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科(文稿科)、秘书二科、综合科(公文资料审核科、总值班室)、督查科(议案科)、行政科(财务室、保卫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外事科、信访科(含县长信箱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点”、重点工作的“薄弱点”,深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提高贯彻落实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二是树立务实高效作风,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形象,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控发文数量和会议规模,把重心放在抓落实上。三是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精神,践行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建议。二是深挖社会“关注点”、抓住工作“闪亮点”、突出经济“增长点”、注重问题“聚焦点”,为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第一手信息材料,同时,认真对待上级信息约稿任务,以高标准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正确理解上级的各项政策,准确把握领导关注的工作重点,全面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密切跟踪各项工作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参谋服务水平。

3.在提高督查督办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把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跟踪过程,确保结果”的原则,盯过程保进度,深入开展督查活动,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围绕全局大事、中心工作抓督查。对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涉及的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下发督办清单,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实现督查动态运行。进一步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动态和台账管理,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建议提案按期办结。

4.在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从全县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去思考、谋划,做好工作安排、处理问题,对全县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上,超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部署完善、衔接有序。二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服务理念、质效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做好惠企利民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三是加强与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协调落实好向县委请示报告、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乡镇办公室、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1824729.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4302.71元,占总收入的98.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0426.83元,占总收入的1.4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6776.82元,增长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883.05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增加屏边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报批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经费;其他收入增加69893.77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是增加中信集团拨入中信帮扶工作经费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1706769.54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2468.77元,占总支出的87.66%;项目支出1444300.77元,占总支出的12.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9605.82元,增长6.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6666.91元,增长12.83%;项目支出减少457061.09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职业年金纪实经费、屏边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报批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2468.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03397.90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9070.87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4300.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政府办工作经费666685.87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

政府办信息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正常开展;

政府督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正常开展;

2022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12536.9元,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办公支出;

外事办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外事办工作正常运转;

法律顾问聘请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

中信帮扶工作经费424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信挂职干部公务出行及办公运转;

信访局工作经费3012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

2024年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局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救助;

网管中心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网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

屏边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报批经费110798.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18102.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023年重大节日慰问经费38010.00元,主要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5000.00,主要用于开展扶贫走访、调研;

地震局工作经费29568.00元,用于保障屏边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

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及监测台网(站)运行各项开支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430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相比增加696883.05元,增长6.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233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变动及人员升档升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918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人员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增加,预算调整增加2024年职业年金纪实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22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局因机构改革划出,人员相应减少,医疗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扶贫走访、调研;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0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屏边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报批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9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完成年初预算的94.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局因机构改革划出,人员相应减少,公积金缴存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980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主要用于地震局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变动及人员升档升级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调整增加2024年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450.00元,决算为27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86.00元,下降65.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45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决算为278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86.00元,下降6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8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2270.00元),较上年减少53786.00元,下降6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450.00元,支出决算为27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786.00元,下降65.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4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决算为27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786.00元,下降6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8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2270.00元),较上年减少53786.00元,增下降6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9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644.04元,比上年增加342789.47元,增长47.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64次基层调研,完成16篇调研报告等工作,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816.01元、邮电费29306.00元、差旅费72520.82元、劳务费6400.00元、公务接待费27809.00元、工会经费94393.44元、其他交通费579325.49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资产总额1889804.02元,其中,流动资产411460.56元,固定资产1478343.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76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7170.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344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6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6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9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