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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rlzyhshbzj/2025-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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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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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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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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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县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外来人才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本县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就业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稽核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3.社会保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没有独立核算,并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算,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7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稳就业”,守好民生底线。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深入一线找准需求,服务企业破解难题。立足市场需求导向,提升培训实效。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网络。二是聚焦“人才活力”,服务民生保障。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引进紧缺人才。把握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多元培养体系。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稳定现有创新人才队伍。三是聚焦“社会保障”,厚植民生福祉。狠抓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切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做实做细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四是聚焦“劳动维权”,完善民生服务。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五是聚焦“勤廉人社”建设,擦亮为民服务底色。狠抓班子建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党建品牌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42257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96687.05元,占总收入的98.68%;无上级补助收、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其他收入625887.79元,占总收入的1.3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65704.19元,下降7.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55017.42元,下降7.24%;其他收入减少10686.77元,下降1.68%。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收入100000元,较去年减少2340000元;二是衔接财政涉农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资金收入4386400元,较去年减少2611000元;三是整合财政涉农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补助资金收入80900元,较去年减少419100元;四是贴息资金收入2787372.99元,较去年减少6984751.1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500872.4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2756.06元,占总支出的20.97%;项目支出37538116.43元,占总支出的79.0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26267.96元,下降6.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67002.69元,下降21.12%;项目支出减少859265.27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23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去年减少1071714.03元;衔接财政涉农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2225000元;整合财政涉农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补助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243900元;贴息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7091402.26元;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365676.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62756.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82537.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219.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38116.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项目经费85193.78元,主要用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会议室用水、用电和维护费用。
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14896712.53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吸纳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基层就业奖补等。
“三支一扶”生活补助项目经费 1040210.1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慰问费、考核奖等支出。
衔接财政涉农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经费438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经费105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外出务人员交通补助。
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补助项目经费80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
上海徐汇区给予屏边县工作经费收入63600元,主要用于对接各项工作支出以及扶贫相关工作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贴息资金项目经费2680721.92元,主要用于用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贴息补助。
沪滇劳务协作项目经费2638535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技能培训生活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服务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6687.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减少3625017.42元,下降7.19%,完成年初预算的53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4602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3%,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9%。主要用于单位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846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内由于人员调动,导致预算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决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43280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3%,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9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内由于人员调动,导致预算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决算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08.00元,决算为93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8.00元,增长6.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08.00元,决算为93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8.00元,增长6.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8.00元,增长6.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08.00元,支出决算为93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8.00元,增长6.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08.00元,决算为93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8.00元,增长6.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48.00元,增长6.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示能及时支付,到2024年才支付导致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赴屏边调研参保扩面、待遇发放、基金安全等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219.00元,比上年减少2642.77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导致工会经费和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维护费13023元,办公日常开支水费6281.4元、电费16411.38元、网络费5000元、办公耗材83721元、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262575元、公务接待9329元、差旅费92167元、工会经费201966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599340.27元,其中,流动资产236438.46元,固定资产339639.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262.0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268.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4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52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0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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