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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zg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0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屏边县委领导下的群总团体。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屏边县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保护和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

2.做好全县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根据县委和州总工会的要求,组织全县各级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对工会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及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干部的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和做好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开展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4.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的工运方针,以及县委、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工作。

5.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对问题发的处理工作;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和职工思想状况;搞好对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小额信贷和送温暖工作,做好对劳模的评选、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劳模的日常管理制度。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缴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好全县工会财务互审工作。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组织动员全县女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工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县委办公室(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凝心铸魂,筑牢团结奋斗思想基础

深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会工作的实际行动。

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纪律党课教育专题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立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完善优化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以抓落实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劳模进企业、进学校、进一线系列活动4场次,用党的好声音和榜样力量引领学生及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凝聚团结奋进力量。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平台,宣传宣讲劳模工匠视频,如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号召向“红河州先进工作者”获得者陈友祥学习,激励干部职工辛勤劳动,敬业奉献,以实际行动助力绿美屏边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强化宣传阵地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谋划和有效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融入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习的整个过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党纪学习教育等学习方式,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十八大等会议精神为主线,积极开展“传递党的好声音 同心共筑中国梦”2024年送文化进基层文艺演出志愿服务活动、“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颂党恩·咏经典·传家声”亲子诵读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赓续红色血脉”家长夜校实践活动、“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云南好网民”主题活动等文化体育活动,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活动覆盖职工群众800余人次。

(二)建功立业,积极推进产改工作

聚焦思想引领,科学部署工作。以“11211”为产改工作思路,及时召开各类产改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暨产改述职评议会议精神,特别是对应亥宗副书记的讲话和对屏边县产改述职的点评,周密安排和部署全面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以及成员单位与试点企业间的经验交流活动,结合屏边实际,抓好学习成果的运用转化,推进屏边县产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细化责任清单,确保改革实效。印发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编制《屏边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文件汇编》,助推县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点企业,“吃透”理论政策,理清改革思路,更好地指导产改工作。

搭建竞赛平台,推动建功立业。承办红河州2024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手工刺绣技能竞赛,举办全县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职业技能争霸赛;开展屏边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百香果产业)劳动竞赛;组织选手参加全州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过桥米线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烹饪(中式烹调)等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其中1人荣获“红河州过桥米线制作技术能手”、1人荣获“红河州烹饪(中式烹调)技术能手”。

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创造活力。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屏边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屏边博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野生红球藻室外养殖场、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屏信用社获红河州“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成功创建陈友祥劳模创新工作室,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人才钻研技术,提升技能水平,共同为屏边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三)履职尽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筑牢职工权益防线,共绘和谐劳动关系“新画卷”。持续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大力推进“一函两书”工作,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联合组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配备28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为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以“三八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民族法规学习月”等为契机,以企业、校园、集市等为依托,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普法专题讲座,向广大职工群众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树牢法律意识。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中行动季”活动,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打造安全生产“防护墙”。召开全县工会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订县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专项组工作制度,夯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基础。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用心用情,专注职工普惠服务

医疗互助活动普惠发展,职工健康保障持续升级。持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普惠化发展,组织全县100余名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业务操作能力。全县138个单位8326人参加2024年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互金额达99.15万元,截至目前,全县补助963人次共65.5478万元。组织70余名一线职工、临退休人员、优秀技术工人等参加疗休养,组织工会在档困难女职工参加“两癌”筛查,组织5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2名省部级劳模进行职工体检。

文化体育活动双轮驱动,职工生活焕发新活力。承办红河州2024年“水碾茶香 文心书韵”四季品读活动、红河州银行业2024年员工气排球运动会,举办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红河州“乡村振兴杯”暨屏边县职工篮球运动会和屏边县2024年体彩“大围山杯”职工气排球运动会,开展“工心向党 会聚职工”茶艺培训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关心关爱服务温暖人心,职工家庭幸福有保障。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和平镇和平小学、者底冲小学、白云乡马马小学的321名留守儿童送去“温暖包”,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向孩子们传递了党的温暖和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开展2024年“会暖春芽 暑你安心”暑假托管班,有效缓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职工会员等的工作与生活矛盾,提高了职工幸福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帮助职工正确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与挑战,增强自我调试能力和抗压能力,促进广大职工健康生活、快力工作。

军地联谊活动深入开展,青年职工情缘紧紧相连。为进一步促进军地之间的深度交流和融合,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0部队、县人武部举办“会聚军地良缘 情满多彩苗乡”屏边县2024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县各基层工会、屏边县驻地范围内的行业工会单身职工会员、屏边县驻军、驻警单身职工共150余人参加活动,最终共有10对青年男女现场成功牵手。

求职创业服务优质,重点群体就业渠道通畅。向企业推荐困难职工子女就业,扩宽就业渠道;向下岗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贷免扶补等就业服务,吸纳就业人员15人,全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万元。

(五)纾困解难,展现工会时代担当

真情慰问,传递工会浓浓关爱。结合传统节日,对困难职工、节假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公安、消防、医护等一线职工、乡村振兴一线职工,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群体、农民工、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留守儿童、乡村医生等开展“工会温暖进万家”“暖边固防”系列慰问活动,走访慰问1526人次共发放款物40.68万元,用“暖心服务”,筑“关爱家园”,不断提升职工幸福感、归属感、满意度,凝聚职工磅礴力量。

精准帮扶,助力职工解困脱困。根据《云南省困难职工帮扶服务“1+10”制度文件》的要求,围绕“两有”“五保障”和致困原因走访调查,完成2户在档困难户退档工作。开展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向2名在档困难子女发放助学金1.1025万元,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减轻压力。开展在档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共向1名在档困难职工发放医疗救助0.4657万元,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减轻医疗费用造成的家庭困难,增强患者坚持对抗病魔的信心。

定点帮扶,抓实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履行挂包单位职责,定期到红星村委会走访,围绕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积极出谋划策,不断补齐工作短板。走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二次包保重点户35人次。开展2024年工会系统消费帮扶行动,53家基层工会通过“832平台”、定点帮扶村等直接采购脱贫农副产品共计82.38万元。

(六)多措并举,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通过组织开展春节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清明节祭扫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细化55条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工会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调研活动,指导基层工会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建会入会工作,新建非公企业工会5家,新建新就业形态工会1家,成立屏边县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共新增工会会员500余人。

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为50名参加屏边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工会课。举办2024年工会系统财务经审专题培训班和全县职工医疗互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200余名工会干部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干部职工到楚雄州学习产改工作先进经验做法,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探索产改工作新路径,带动更多的职工群众开展技术创新、发明创造,为屏边高质量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开创新闻宣传新局面。利用“苗岭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载各类先进典型案例,发布52期工运信息。携手干部职工拍摄手工刺绣技能大赛宣导片,传递团队合作与创新宣传的无限魅力。抓好本单位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强化信息撰写报送工作,积极向相关部门报送本单位工作信息,不断提升县总工会社会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屏边县总工会属于二级预算部门,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28754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546.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648.27元,增长12.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735.04元,增长12.37%;其他收入减少86.77元,下降100.00%。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2月有新调入人员,故收入增加12.37%。

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因本年度代扣个税手续费已不存入实存账户故减少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287546.62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509.03元,占总支出的94.95%;项目支出65037.59元,占总支出的5.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735.04元,增长12.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6826.45元,增长18.04%;项目支出减少45091.41元,下降40.94%。

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有新调入人员,故支出增加18.04%

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工作经费项目和送温暖(补助下级)项目资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2509.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9520.49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98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37.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工会工作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河道清理费、宣传工会活动支出。

2.总工会有关工作项目经费26688.5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公车使用费、职工体检福利费等支出。

3.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763.56元,主要用于职工在开展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中产生的差旅费。

4.2024年“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3286.03元,主要用于要用于职工在开展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中产生的办公费等。

5.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贴息项目经费4229.5元,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在开展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困难中产生的会议费、办公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54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35.04元,增长1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3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调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故造成预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53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4%,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509.5元,用于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222.4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就业补助4049.59元,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有1人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60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有新调入人员,医疗保险增加,故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29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2299.5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资金支出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无年初预算造成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有新调入人员,公积金支出增加,故存在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0.00元,决算为33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0.00元,决算为333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0.00元,支出决算为33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0.00元,决算为33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38.00元,下降27.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到屏边开展调研职工疗休养基地申报工作批次一次,接待人次7人;接待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屏边开展普法宣讲进企业活动批次一次,接待人次5人;接待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到屏边开展新春慰问困难职工工作批次一次,接人人次7人;接待红河州总工会到屏边开展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考核组批次一次,接待人次8人;接待红河州总工会到屏边调研工会阵地建设工作批次一次,接待人次7人;接待红河州银行协会到屏边总工会对接红河州银行行业2024年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相关事宜批次一次,接待人次7人;接待红河州总工会到屏边开展产改工作督查接待批次一次,接待人次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988.54元,比上年增加22041.48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相应的经费就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561.68元、差旅费16973.74元、培训费424.5元、公务接待费3333.00元、劳务费、工会经费8937.12元、福利费5808.5元、其他交通费用55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资产总额354.56元,其中,流动资产354.56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05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