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pbxylbzj/2025-00015
-
发布机构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18
-
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创新优化监管机制,念好基金监管“紧箍咒”。一是与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24年度服务协议,纳入协议管理的两定医药机构92家,新增定点零售药店4家。对两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事前提醒式廉政谈话,增强两定机构履约意识。二是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92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4家,中止服务协议1家,追回违规费用18.79万元违约金1.82万元;通过智能审核扣款56家9.11万元。三是严格审核经办规程,提高医保基金使用质效。2024年县域内医疗机构上传住院病历25064份,抽审1697份抽审率6.77%,检出违规病历379份扣款1.31万元。
2.构建立体监管体系,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一是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暨开药倒卖骗保专项整治活动,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6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二是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集中检查、州内专项检查等,有效震慑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抽查处方4800余张,电话回访100余人次,现场查房150余人次。三是以国家飞检、州级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涉及违规17家退回医保基金34.95万元。行政立案调查3件,追回医保基金5.56万元行政罚款5.7万元。移送县市场监管局3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1件,移送县纪委监委3件。
(二)夯实基础,持续做好医疗待遇保障
1.抓紧抓实参保扩面。一是精准施策、广泛动员,联合县税务局组成参保征缴工作督导小组,持续到各乡镇指导推进工作,形成征缴情况反馈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共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620余次,入户宣传3256户;制作宣传海报4200份、宣传折页13000份,发放宣传袋7500余个,发布征缴宣传2万余条。二是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为147名新生儿办理落地参保,实现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三是持续稳步推进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的同时积极筹备2025年的征缴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县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9645人完成率99.90%;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4626人完成率96.55%。
2.落细落实待遇保障政策。一是强化动态标识,确保数据精准。按月与相关部门交换监测数据各12次标识脱贫人口76441人,监测对象4075人,特困人员497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88人,低保人员10355人,一、二级重度残疾1625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338人。二是强化资助参保,精准扩面增效。资助参保78163人资助金额780.77万元。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保障,确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全年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19761人次报销7386.62万元。因在省外就医未能一站式结算,涉及回补医疗救助资金17人3.39万元。经三重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利用临时社会帮扶资金进行一户一方案帮扶,惠及41户14.2万元。
(三)深化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高效发展
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在开展住院诊疗的11家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按疾病诊断(DRG)分组付费、门诊实行定额管理。12月印发《屏边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屏边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组织9家公立医院参加曲靖市第三批药品等14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共涉及400种药品;组织参加京津冀“3+N”联盟等20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县域内9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2070.19万元,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总金额2635.43万元,网采率95.48%。全县79家两定实现药品追溯码上传。
3.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村村通”工程。医保电子凭证激活140420人激活率93.94%;就诊694561人次,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454879人次结算率65.78%。全县完成第一、二批村村通共54台医保综合业务服务终端的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覆盖7个乡镇卫生院44个村卫生室。
4.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域内共3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县域内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789人次报销171.78万元。屏边县参保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361人次报销281.17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042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5471.60元,占总收入的98.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其他收入34948.86元,占总收入的1.1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426.34元,下降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906.06元,下降2.08%;其他收入增加5479.72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的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2023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9192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546.31元,占总支出的87.08%;项目支出399379.19元,占总支出的12.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767.89元,下降3.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911.72元,下降1.57%;项目支出减少69856.17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的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2023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
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2546.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7035.97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510.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37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机构改革正常运行运转项目经费31567.04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及办公用品费用。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34748.88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装修、差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耗材等办公支出。
富滇银行捐赠社会医疗救助项目经费57741.29元,主要用于临时医疗救助帮扶。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项目经费175321.98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547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上年相比减少63906.06元,下降2.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34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县财政资金紧缺,2023年10-12月养老保险未能按时缴纳,于2024年1月缴纳,故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0389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1%,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主要用于局机关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2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调出2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纳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00.00元,决算为64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00.00元,决算为64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00.00元,支出决算为64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900.00元,决算为64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391.00元,增长59.3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接待费当年未支付,2024年支付接待费有部分为2023年产生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机构调研、检查、各乡镇汇报医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246.34元,比上年增加53251.43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组织职工体检,但因单位经费不足,该项体检费在2024年度支付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38749.37元、水费500.20元、电费4261.29元、网络费18000.00元、公务接待费6418.00元、劳务费33187.09元、差旅费3590.00元、工会经费45542.39元、其他交通费118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0元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66304.64元,其中,流动资产28989.61元,固定资产137315.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03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777.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