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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tyjrswj/2025-0000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4001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依托屏边烈士陵园扎实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吸纳充实屏边老兵志愿宣讲团成员,集中开展志愿服务和宣讲活动。二是在优待抚恤待遇上保障有力。开展好重要节日慰问活动,送立功喜报。定期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生活补助金。三是全心全意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拍摄制作完成情景剧《家书》,全力营造拥军爱军崇军的良好氛围。四是按时高效完成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选岗安置工作。五是在双拥模范创建上久久为功。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屏边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工作措施》,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与企业签订拥军协议6份。所有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乘座县内公交车免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二级预算单位不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33641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7914.23元,占总收入的99.08%;其他收入168500.00元,占总收入的0.9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43358.15元,增长10.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4858.15元,增长9.55%;其他收入增加158500.00元,增长1585.00%。主要原因是修缮烈士陵园等工程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323268.83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806.27元,占总支出的14.06%;项目支出15747462.56元,占总支出的85.94%。无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4164.24元,增长10.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178.57元,增长1.14%;项目支出增加1694985.67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是修缮烈士陵园等工程项目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580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7494.98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311.29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47462.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747462.56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6791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1584858.15元,增长9.56%,完成年初预算的585.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166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2.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43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9.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等上级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保障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元,决算为5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元,决算为5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元,支出决算为5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元,决算为5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94.00元,增长32.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调研检查工作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多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工作等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311.29元,比上年减少34231.01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开支,压减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272.11元、水费700.00元、电费2400.00元、差旅费36049.66元、培训费680.00元、公务接待费5284.00元、工会经费24089.52元、福利费858.00元、其他交通费6997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127,463.14元。其中,流动资产139710.00元,固定资产1987753.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702.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99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9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9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99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99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4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