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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jgsw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2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24〕20号)的规定,机关事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屏边县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5.承担县级行政中心有关会议室的管理及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等工作。

7.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县处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

9.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服务保障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综合监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并入机关事务局核算,不编制报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75辆,在编实有车辆6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机关事务局牢固树立后勤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发扬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在后勤保障工作中努力做到细致、周到、热情、优质、高效,让领导干部满意、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群众满意。一是做好后勤接待。二是做好会务服务,提供会务服务。三是做好日常维修维护。日常检查公共设施、干部周转房维修维护。

县机关事务局作为全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单位,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工作用车管理工作:第一,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一是抓好全县公务用车动态管理。二是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屏边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屏边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屏公车办发〔2023〕8号),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编制、报废、购置、审评处理。四是完成2022—2024年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2022—2024年屏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采购工作。根据中标结果,保险服务中标企业3家(中保、人寿、太平洋);维修服务中标企业9家(长征汽修、鑫隆汽修、刘立汽修、锐鑫汽修,永远汽修、隆腾汽修、红泰汽修,红惠汽修、鸿鑫浩业)。第二,加强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停放的管理方式,从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杜绝公车私用,节省管理成本。二是加强公务用车规范调度。公务用车出行必须由用车单位提交用车申请,平台调度员按照“先急后缓、先来后到、保证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合理调派车辆,严禁无单出车,驾驶员主动服务,按要求出车,安全驾驶,圆满完成各项出车任务,得到用车单位的好评。三是做好公务用车经费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2672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6678.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6.6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3393.36元,增长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3416.24元,增长8.62%;其他收入减少22.88元,下降32.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拨入以前年度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22672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793.71元,占总支出的36.75%;项目支出4570931.79元,占总支出的63.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3441.61元,增长7.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6609.78元,增长45.99%;项目支出减少303168.17元,下降6.2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5793.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1124.17元,占基本支出的5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4669.54元,占基本支出的4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70931.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屏财预〔2023〕240号机关事务局240号50万工作经费481326.55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的保障工作。

2.屏财预〔2024〕88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专项保障经费597445.4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3.屏财预〔2023〕239号保障中心239号200万工作经费1709597.1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过桥过路费支付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4.屏财预〔2024〕69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50万燃料经费47137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支付。

5.屏财预〔2024〕87号县机关事务工作经费153909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的保障工作。

6.屏财预〔2023〕198号工作经费404484.53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的保障工作。

7.屏财预〔2024〕138号机关事务局5万电费工作经费27774.83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电力保障工作。

8.屏财预〔2023〕17号2023年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8184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的保障工作。

9.2024年初预算〔2024〕1号县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34200元,主要用于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管理工作及交通、卫生、绿化、办公、服务等的保障工作。

10.屏财预〔2024〕139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万燃料专项保障经费18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的支付。

11.屏财预〔2024〕88号保障中心工作经费22157.4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过桥过路费支付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12.屏财预〔2023〕83号保障中心保运转经费480477.8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运行维护、过桥过路费支付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67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3416.24元,增长8.62%,完成年初预算的599.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0596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8%,完成年初预算的736.2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年初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含上级补助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03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07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6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2302.55元,决算为191131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100.44元,增长1.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7848.92元,决算为1902647.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55%,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453.63元,决算为86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247.44元,增长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53.00元,增长2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53.00元,增长27.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2302.55元,支出决算为191131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100.44元,增长1.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7848.92元,决算为190264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453.63元,决算为86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247.44元,增长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3.00元,增长2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维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全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490132.92元,其中,流动资产208362.05元,固定资产281,770.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40.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566.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411.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4881.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