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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pbxfzhgg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八)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后期扶持政策落实、项目审批等相关移民安置工作,做好全县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贯彻执行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

(十七)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八)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九)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农村经济和地区科(县西部开发办公室、易地搬迁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推进科、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监测管理科、能源科、国防动员科(军民融合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宏观调控,夯实经济发展“基本盘”。202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42亿元,增长5.8%。

(二)聚焦服务保障,抓牢项目建设“牛鼻子”。紧紧围绕投资导向,谋划储备项目433个604.34亿元,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3.88亿元。全年参加省级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共19个,较去年增加了6个,年计划投资5.0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41亿元,2022—2024年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完成率居全州第一。完成1亿元及以上新签约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3个,新投产项目2个,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个。印发《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等六个方面进行约束。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经营主体“软环境”。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网上可办率99.13%、“零跑动”比例达98.09%以上;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队伍,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开设企业开办“一窗通”窗口,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落实“企业安静期”,推广“综合查一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提升服务工作。

(四)聚焦民生底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有力,完成搬迁点劳动力转移就业7644人,争取以工代赈项目1个,资金497万元。高效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涉收费单位18户,收费金额2266万元;完成屏边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屏边县基本殡葬服务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放)设施价格定价工作;完成价格认定事项83件,价格认定金额399.12万元。绿色电力保供稳定有序,27座水电站全力出力,全年累计发电7.2亿千瓦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改重大隐患2条;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110kV新华输变电工程、1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6个自筹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建成投产,大平子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平稳推进,累计建设充电桩139桩200枪。

(五)聚焦数字经济,全力打造“数字化”屏边。完成数据管理体制改革,挂牌成立县数据局,全力抓好数字投资项目建设,2024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106.1万元。不断补齐数字基础设施短板,全年新建5G基站141个、4G基站52个,新增5G手机用户9990户、光缆755千米、互联网宽带用户4500户,500兆及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60%。

(六)聚焦发展规划,打好县城建设“组合拳”。统筹抓好“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扎实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稳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累计完成绿美投资3362.73万元、绿化面积12.49万平方米,植树32633株;获评2023年城乡绿化美化省级标杆典型3个,争取省级奖补资金132.5万元。编制《屏边县“五城共建”实施方案(2024年)》,对2024年涉及的44个500亿元以上项目开展月调度,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0.37亿元。成立水产业联盟,做优“滴水苗城”水品牌;争取专债1.1亿元,启动水产业加工区建设。成功举办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推出“云端屏边”区域公用品牌和“屏边荔枝”等系列子品牌,签订屏边县木材精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引进云南博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6.2亿元建设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红河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76亿元建设民族医药科技园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897516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5165.57元,占总收入的91.0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8.9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70650.12元,增长4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0650.12元,增长31.76%;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0元,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屏边县“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30,000元,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宣传项目广告发布费280,000元,屏边县“滴水苗城”水产业品牌推广项目服务费250,000元,屏边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费184,000元,2024年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资金550,000元,百富寨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资金498,900元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8947745.57元。其中:基本支出5610774.46元,占总支出的62.71%;项目支出3336971.11元,占总支出的37.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3230.12元,增长44.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6275.38元,增长17.52%;项目支出增加1906954.74元,增长133.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屏边县“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30000.00元,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宣传项目广告发布费280000.00元,屏边县“滴水苗城”水产业品牌推广项目服务费250000.00元,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服务费96000.00元,屏边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服务预付款45000.00元,屏边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费184000.00元,2024年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资金550000.00元,百富寨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资金498900.00元等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0774.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97749.20元,占基本支出的8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3025.26元,占基本支出的1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6971.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县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2072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服务经费96000.00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服务费。

3.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奖补资金15404.00元,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公用经费。

4.屏边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经费184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费。

5.屏边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服务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服务费。

6.“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经费23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服务费。

7.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资金280000.00元,主要用于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服务费。

8.屏边县移民技能培训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移民的技能培训。

9.云洞水库白河镇团结村委会百富寨村民小组“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资金1453147.11元,主要用于百富寨综合楼的室内设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

10.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移民直补)专项资金 14400.00元,主要用于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对移民生产生活补助。

11.屏边县移民直补资金175800.00元,主要用于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对移民生产生活补助。

12.屏边县“滴水苗城”水产业品牌推广服务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滴水苗城”水产业品牌推广服务费。

13.屏边县2024年农特产品推广营销资金522500.00元,主要用于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181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2603.01元,增长29.11%,完成年初预算的 93.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7285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8%,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全县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一般不拨来我们单位,由财政局直接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27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死亡退休人员2人的抚恤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28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就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屏边县白河镇百富寨移民技能培训,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服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屏边县白河镇百富寨移民技能培训、屏边县农特产品推广营销项目服务费等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000.00元,决算为229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000.00元,决算为229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7000.00元,决算为229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16.00元,增长34.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和基层单位来协调工作及报送材料次数比上年增多,接待费超上年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专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基层单位来协调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事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025.26元,比上年增加66750.99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今年到省州开会、办事和下乡增多,差旅费和公务用车使用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0403.82元,电费8345.16元,邮电费22801.85元,差旅费90766.83元,会议费15040.00元,培训费1040.00元,公务接待费22963.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66695.60元,福利费360元,其他交通费用16460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资产总额2739408.33元,其中,流动资产1951029.07元,固定资产227614.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56076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125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49.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