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pbxjtysj/2025-00007
-
发布机构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17
-
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度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县级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养护年度计划、预决算,统计公路养护里程各项指标;
2.负责辖区内县道公路交通流量和公路路况调查、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及水毁抢险、公路绿化等,保持辖区内公路畅通;
3.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公路路政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审批辖区内建筑控制区的相关审批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事项;
4.指导各乡镇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专技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屏边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日常养护
地方段紧密围绕“优良中路率、经常性养护率、绿化率”等考核指标,不断加大管养力度,年初完成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招投标工作,及时与中标单位即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养护合同。按照公路养护指标要求,开展好县道日常养护工作。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开展对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考核。
全年以来,地方段不断探索优化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模式,进一步指导、监督和压实养护承包公司养护责任,加强公路巡查,发现养护质量不达标或路基、路面等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通知和监督养护公司整改到位。通过实施日常养护,抓好汛期抢险保通,做好小修养护和公路水毁修复等工作,使得全县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得到保障,路容路貌得到提升。
(二)养护工程
项目实现线路含白白公路、咪崩公路、牛碑公路、白团公路、新诺公路、团浪公路、菲租公路、青平公路、鸡河线9条公路共55公里(修复养护10公里,预防养护45公里),项目于7月完成招投标后开工建设,10月完工,完成投资596万元。
(三)政府还贷养护项目
项目实施路线为白南线,实施养护里程8.09公里(预防养护7.79公里,修复养护0.3公里),于2023年4月完成招投标后开工建设,6月完工,完成投资129万余元。
(四)桥梁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包含大石桥拆除重建、永胜村金厂河桥和百福那么果桥新建,于2022年12月完成招投标后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438.83万元(其中:大石桥144.35万元,永胜村金厂河149.44万元,百福那么果桥145.04万元)。大石桥于4月完工,7月完成验收;永胜村金厂河桥于6月完工;百福那么果桥河于12月完工。
(五)绿美交通建设项目
全年以来,完成绿美公路建设130公里(其中:县道84公里,乡道46公里),强化提升绿化面积49700平方米、种植绿化树18900株,完成投资596万元。项目实施点位以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为基准,重点建设蒙古公路、新湾公路、白南线和卡口公路。
(六)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
全年以来,上级交办公路安全隐患118件,完成整治103件,正在整治15件。
1.年初县人民政府交办6件,完成整改6件。
2.红交安委〔2023〕1号文件交办79件,完成整改78件(1件白河镇老牛坪公路K4+800在建项目整治中)。
3.屏交安委办〔2023〕7号文件交办8件,完成整改8件。州交通运输局小红头〔2023〕— 470号文件中的附件3即红政办函〔2023〕55号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件和附件4即州交安全委交办“十百千”6件已含在以上8件内。
4.屏交安委办〔2023〕21号文件交办1件,完成整治1件。
5.屏交安委办〔2023〕28号 、32号文件分别交办12件和2件,共14件,正在整治中。
本年5月,结合交办事项和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要求,开展公路安全隐患自排自查,会同安监、交警、应急等部门联合审议,根据审议要求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施工设计,10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启动施工建设,项目实施路线共37条,整治隐患里程562.795公里,精细化提升点位282处,于12月完工,主要完成波形梁护栏32748米,钢筋砼护栏514米,交通标志383块,完成投资1100万元。
(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桥梁检测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指标,2023年PQI优良路率目标值为64%,一二三类桥梁占比目标值98%。今年6月,地方段委托检测公司对全县列养线路进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对所有危桥和近2年内未检测过的桥梁进行检测评定。通过检测评定,全县2023年农村公路PQI优良路率为70%,现有在役危桥5座,占桥梁总数12%。其中4类座3座(八米桥、大份子桥、咪租河桥),5类2座(师宗桥、水田桥)。
(八)路政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为做好基础工作,强化行业监管,不给“假乱俗”乱象留下滋生空间,我们不断加强路政执法力度,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全县县道公路沿线两侧10米范围内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进行清理整治。按照要求,宣传动员广告业主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清理整治范围内“假乱俗”乱象广告、宣传标语等。规定时限自行拆除后,我队按照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加大路由环境整治力度,共计投入车辆32车次,人员90人次,共发现各类“假乱俗”乱象商业广告73条,已清理73条。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清除乱堆乱放公路用地内堆积物29处1298立方米。三是加强超限超载治理,联合交警、屏边综合交通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治超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执法车辆33辆次,检查各种车辆500余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3辆,并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罚款1.62万元。通过整治道路运输,全县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有了明显好转,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境内未发生因超限超载车辆堵车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度收入合计903787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7875.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16855.06元,下降37.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16855.06元,下降37.90%。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度支出合计9037875.28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384.80元,占总支出的15.22%;项目支出7662490.48元,占总支出的84.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16855.06元,下降37.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199.58元,下降15.17%;项目支出减少5698054.64元,下降42.65%。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5384.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8987.32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397.48元,占基本支出的7.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62490.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屏边县2024年村道安防工程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成村道安防。
屏边县2024年养护工程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1,253.37 公里(其中:县道 499.122 公里,乡道686.311 公里,村道67.937公里)。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签订的《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逐步实现日常养护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安排466.85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确保全县列养1197.095公里(其中:县道513.558公里,乡道683.537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787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16855.06元,下降37.90%,完成年初预算的487.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13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完成年初预算的53.24%。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指标由预算科下达人社局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58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59943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公路建设、养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公路建设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7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45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45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45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6.45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我单位2023年度和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年末实有一辆其他用车,但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使用,车辆费用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支付,我单位没有发生车辆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126,117.23元,其中,流动资产6,892.19元,固定资产681,067.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38,15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182.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23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