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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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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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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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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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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同期相同。单位编制人数30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1人。
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县属亚热带地区,结核病、疟疾等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传染病。特别是农村和贫困人口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受到疟疾、结核病的侵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得到中央、省、州的支持,让我县的农村疟疾病人、结核病人等均有了医治愈的机会,通过规范的免费药物治疗,使我县农村劳动力得到相应的保障,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提高,所以相应的增加了收支。
1.结核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结核病综合防治(DOTS)策略,提升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省、州下达我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根据《红河州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任务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完成了(1)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2016年接诊初诊病人427例,检出肺结核病人63例,登记管理化疗63例,病人发现和登记管理,化疗已完成目标任务数(76)的82.89%。
(2)2016年非结防机构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421例,转诊到位400例,追踪21例,到位420例.总体到位率99.76%,(转诊到位和追踪到位,指标数87%),其中乡村转诊数305人.
(3)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是根据患者所提供的信息对其所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逐一询问对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透和痰涂片检查,检查人数42人,筛查率100%。(指标数95%).
对发现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监督患者服药,有医务人员、村医在强化期每10天一次入户家访,继续期每月1次入户家访,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县级结防机构负责患者的检查及各种结果的登记和信息录入,系统管理率100%。(指标数95%
对治疗中的病人,严格认真的按照项目《指南》的规范要求程序,对服药中的病人,要求督导人员要做到:送药到手,服药到口,咽下(水冲服)划痕再走。并要求监督服药人员,随时观察病人情况,如出现副反应,及时上报,迅速处理。自项目开展以来,无医疗事故纠纷及赔款情况出现。
(4)宣传培训工作:
我县于3月23日在我县白河镇团结村四寨中心小学“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参加的有全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和部分5—6年级学生共计42人,活动中有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共计8人开展结核病防治、生活上的基本卫生常识,计划免疫,疟疾防治等知识讲座。共发放我县疾控中心制作的“肺结核常识连环画册”50份、口杯、毛巾、牙刷50套。7个乡镇领取了县卫计局健康教育所制作的以“肺结核防治”为主题的圆珠笔2100支,发放到各小学。
5月11—13日我县派出3名学员参加州级“结核病”管理培训。
6月22日在县疾控中心举办一期县乡级结核病管理培训,参训人员县级6人,乡级14人。
9月26日在县卫计局举办的乡村医培训班,举办一期“结核病三位一体”培训班,参训人员乡级25人,村级75人参加培训。
我县根据红河州结核病综合防治(DOTS)策略,全面提升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实行县乡村三级督导。即县级督导乡级每季度一次、乡级督导村级、村级督导病人的三级管理模式,督导率达97.5%以上。
为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各项开支均按项目工作目标开支类别进行。主要用于网络直报、实验室痰检、项目督导、随访补助、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发现、病人追踪、项目规划支持、健康教育、加强综合医疗性机构与结防机构的合作、多部门合作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网络专报、人力资源培训等。
2.计划免疫项目:
为确保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基本知识深入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免疫预防的重要性。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的督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的督导工作,促进各级预防接种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等相关技术规范,切实抓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免疫疫苗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种生物制品及时下发基层,加强冷链设备的建设管理,保证接种的接种质量和效果。
(1)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转换工作
根据国卫发明电【2016】34号文件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 ,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替代tOPV,并将脊灰灭活疫苗(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2)2016年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人群抗体水平监测
为了解和掌握我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麻疹、乙肝免疫抗体水平,发现免疫薄弱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更好地指导我省免疫规划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云南省2016年-2020年麻疹、乙肝等疫苗针对疾病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实施方案》,我县疾控中心免规科于2016年5月13-19日对省级抽查的三个乡镇玉屏镇、白河镇、和平镇的9个村级调查点开展了现场工作,共完成了8个年龄组,即:8-17月龄39人、18-35月龄40人、3-6岁45人、7-14岁45人、15-24岁35人、25-34岁39人、35-44岁35人、≥45岁39人,共317人的血清采集工作,检验科于6月17日完成了麻疹病毒IgG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结果,完成系统录入、上传工作。
(3)AFP主动监测情况
屏边县连续5年无AFP病例报告,为督促辖区内AFP病例监测工作,自2015年开始,县疾控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百姓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的AFP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季度督导检查,同时对AFP病例开展了医院内主动搜索及漏报调查。针对检查及主动搜索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院交换意见,进一步做好相关疾病监测的各项工作,以维持我县无脊灰工作。
(4)新生接种证查验工作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疾控免疫发﹝2015﹞174号),云南省疾控中心《关于转发国家疾控中心关于印发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云疾控发【2015】299号)要求,我县开展了2016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已完成接种证查验工作,补种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6)AEFI监测信息管理
2016年共发生AEFI15例,其中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报 8 例,白河镇报 5例,白云乡报 2 例。经过处置,所有病例均已痊愈。
各项开支均按项目工作目标开支类别进行,主要用于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督导、人力资源培训、接种补助、日常工作经费、健康教育、冷链购置及维护运转、麻疹、乙肝及AEFI监测等。
3.地方病防治项目:
(1)宣传活动:2016年 5月15日在湾塘乡开展“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为主题的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
(2)碘盐实验室监测:2016年6月20日完成盐碘质控检测工作并上报。检测结果合格碘盐286份、不合格碘盐3份、非碘盐11份,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95.33%,碘盐合格率95.33%。
4.鼠疫项目:
(1)动物细菌检验:完成443份(计划440份)完成率100.68 %。
(2)鼠疫血清学监测(血凝试验):完成154份(计划140份)完成率110%。
(3)昆虫细菌检验:完成154匹(计划140匹)完成率110%。
病原学监测和血清学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4)自死鼠、病鼠报告卡10次(每月一次上报州级)。
5.疟疾项目:
我县属亚热带地区,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传染病之一。特别是农村和贫困人口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受到疟疾的侵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
通过举办各种活动不仅使预防疟疾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对疟疾有了系统、正确的认识,对疟疾的防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大的预防观念,增强个人和社会参与疟疾防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卫生院采取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个人和社会参与疟疾防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发热病人血检:1—12月份共血检915人次,完成全年计划(810人次)的112.96%。
(2)疟疾防治宣传:2016年4月24日在屏边县城区开展“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主题的“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
(3)开展镜检质控技术督导:屏边县疟疾项目办按计划开展镜检质控技术督导。共抽查血片复检3家单位80张阴性片,经镜检复检80张血片均为阴性,阴性符合率为100%。无阳性片复检。
(4)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主动病例侦查:计划全年开展主动病例侦查任务数4个村次,完成4个村次。
(5)开展疟疾项目督导:计划全年开展疟疾项目督导7次,完成疟疾项目督导7次。
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各项开支均按严格按照项目活动内容预算及用款计划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项目督导、流行病学调查/主动病例侦查、镜检质控技术督导、休止期根治和病例治疗、发热病人血检、健康教育、年会等。
6.麻风病防治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的目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积极参与麻风病防治,在政府领导卫生部门和中补项目的支持及主管部门的重视下,2016年在全县辖区内开展了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采血及存活病人调查等相关工作。
(1)健康教育与关爱
到6个乡镇集市循环宣传1次,发放宣传折页100份、宣传单150份、练习本250本,围腰100块,展出麻风可防可治不可怕宣传展板2块,向群众现场讲解麻风病的症状、传染、预防及到何处免费治疗等相关知识宣传,咨询400多人,受宣人数10000余人。广播电视每月宣传1次,县级、乡镇出宣传专栏40期,受宣人数6000余人。在乡、村、小学校展出麻风宣传板,发放资料,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每年麻风节,疾控中心联合民政、残联、妇联、卫计局5个部门进行慰问活动,慰问病人12人及4位志愿者工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17合、防护鞋33双。发放慰问金11200元,米36袋、油24桶,衣服12套。
(2)培训情况
本年度如期完成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应参加培训人数113人,实际参加101人,培训率89.388%。效果评估100人,评估率达99.01%,及格率达80%以上。
(3)其他相关工作
自然村线访:全县有7个乡镇、76个村委会、4个城市社区,713个自然村,已访视7个乡镇、76个村委会、4个城市社区,713个自然村,访视9741人,线索88例。
疫村调查:全年应访视12个患者11个村,实际访视11个,访110人,访视率达100%,未发现可疑病人。
存活病人复查:老病人复查应完成50%,实际完成89.91%.
应复查MDT治愈病人62例,实际复查56例,失访3例,死亡3例,复查率90.33%,未发现复发病人。
应复查单D治愈存活病人17例,复查14例,失访1例,死亡2例、复查率82.36%,未发现复发病人。
应复查监测病人19例,实际复查16例,外出打工2例,死亡1例,今年可以解除监测1例,复查率84.21%。
应复查现症病人10例,新发2例,实际初检2例,复查10例,今年判愈6例,继续中断2例、继续治疗4例,复查率100%。规则服药率83.34%。
家属体检:应体检95例。实际体检202例,完成率达212.64%
MDT患者家属139人、体检家属110人,体检率达80.58%,未发现新病人。
单D患者家属31人、体检家属28人、体检率达90.33%,未发现新病人。
监测患者家属49人、体检家属40人、体检率达81.64%。
现症病人患者家属26人,体检家属24人;体检率达92.31%,发现1例,病理、涂片确诊为BT型麻风。
目标线索85条:全县共88条,乡镇卫生院、卫生室提供87条,排查87条,发现1例,病理、涂片确诊为BL型麻风。排查率达100%。线索任务完成102.36%,
联合化疗:本年初共有现症病人10例,新发现2例,共12例,(其中BT3例,BL7例,LL1例)。
现症病人12例,2014年完成1例,2015年完成疗程3例,2016年完成疗程2例,判愈6例;继续中断2例,继续化疗4例,联合化疗率达83.34%。年底现症病人6例。
病理、涂片工作:全县有现症病人12例,已取病理2例,涂片10例,完成率达83.34%。
辖区内乡镇督导情况:每年对各乡镇督导4次,实际督导4次,共督导7个乡镇、督导28次、督导71人次。
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理,保证了项目专款专用。根据消除麻风运动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用于开展家属体检、病理、涂片、新病例发现、诊断和治疗、药物不良反应治疗、督导差旅费、对病人的管理等。
7.性病、艾滋病防治项目:
通过举办各种活动不仅使预防艾滋病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对艾滋病有了系统、正确的认识,对艾滋病的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更主要的是转变了群众对艾滋病的敌视态度,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大的预防观念。
(1)性病防治工作
网络直报梅毒感染者56例(均为隐性梅毒);淋病8例。通过开展报卡质量核查、漏报调查、现场核查工作,未发现性病疫情漏报,疫情报告率达100%,梅毒病例报告现场核查准确率达100%。
(2)丙肝防治
报告丙肝病例9例,通过开展报卡质量核查、漏报调查、现场核查工作,未 发现丙肝疫情漏报,疫情报告率达100%,丙肝病例报告现场核查准确率达100%。
(3)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和《HIV/AIDS病例网络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各责任报告机构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网络直报,艾滋病疫情上报率和及时率均达100%。
(4)监测检测工作
我县目前有初筛实验室1个,检测点8个。2016年1-12月累计HIV抗体筛查30899人。其中公共场所检测349人,发放检测卡349份,持卡率100%,自愿咨询检测234人,孕产妇检测2280人,婚检1692人。筛查阳性85人,告知85人,告知率100%;确证检测70人,确证阳性48人。
(5)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开展暗娼行为干预12次,累计干预965人次,月均干预80人次,干预覆盖率96.5%,首次HIV检测125人;MSM行为干预12次,累计干预108人次,月均干预9人次,干预覆盖率90%,HIV检测11人;性病就诊者干预119人次;哨点监测10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948份,发放安全套27910只。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情况
2016年按现住址报告HIV/AIDS 64人,其中我县报告48人,流调48人;累计报告HIV/AIDS随访CD4检测率89.5%(305/265);配偶检测率93.4%(76/71);累计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99.7%(295/295);符合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317人,2016成功转介62人,目前抗病毒治疗261人,抗病毒治疗率82%。无阳性男男性行为人群,发现阳性暗娼人群1人,已管理且已劝回户籍所在地。
(7)健康教育与关怀救助
开展艾滋病感染者/病人互助小组活动2期,覆盖76人;开展在校初高中学生健康教育讲座 7期,覆盖教职工1910人。对辖区内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未成年人进行登记造册7人,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得到救助,并对学龄儿童实行“两免一补”等政策。了解掌握当地可随防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庭状况,对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及其家庭进行建档登记231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及其家庭开展关怀救助、支持和服务,累计关怀支持231人。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行为干预、项目督导、艾滋病检测药械、集市宣传、咨询、广播、电视网络宣传、随访、哨点监测等。
8.食品、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安全保障项目:
(1)食品卫生工作: 餐具消毒中心餐具监测24套120件,未检出大肠菌群,感官指标合格。
(2)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和监测,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各类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校营养监测工作,共监测20所学校,其中小学17所、中学3所,现已完成县基本情况表,学校供餐表9-10月2所未上报、11-12月3所未上报,出勤表9、10有2所学校未上报,11、123所未上报工作,学校基本情况表一所未上报,学生体格查表还有3所学校未上报。
(3)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完成各类从业人员体检1985人,甲肝和戊型肝炎抗体均为阴性,未检出化脓性皮肤病、伤寒及痢疾杆菌;检出一例活动性肺结核,已即时调离。打印发放健康证1984张;其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IV检测349人,发放检测卡349张。
(4)环境卫生工作:城区生活饮用水常规监测每月进行一次,包括水源水、出厂水、3个末梢水等5个监测点,枯水期丰水期各增加两个末梢水监测点,共计检测64件,其中12件水源水不合格,均检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81.3%。白云乡人民政府送检7件,新华乡人民政府送检4件,玉屏镇送检24件,新现镇送检8件,湾塘乡送检11件,白河镇送检13件,和平镇送检7件,合计71件,合格11件,合格率15.5%,不合格的水样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个体户送检1件,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不合格;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送检1件,所检项目合格。国家农村饮用水监测项目: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全县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覆盖100%的乡镇,14个监测点,四所自建供水设施学校,枯水期丰水期监测,共完成64件,监测项目为31项,其中不合格的指标为菌落总数超标,检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
9.重性精神病防治项目:
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协助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织诊断、复核诊断;组织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管理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季度工作报表。 重精患者管理预任务数为659人,目前筛查建档688人,稳定期门诊治疗638人,急性期住院治疗98人,住院自付费用民政医疗救助93人,体检662人,随访2650人次,规范化管理635人。
10.慢性病防治项目:
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协助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织诊断、复核诊断;组织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管理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季度工作报表。 重精患者管理预任务数为659人,目前筛查建档688人,稳定期门诊治疗638人,急性期住院治疗98人,住院自付费用民政医疗救助93人,体检662人,随访2650人次,规范化管理635人。
1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安全隐患的,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配合校医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报告工作要求。
(2)完善传染病网络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地开展了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宣传及咨询服务。
(12)2016年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治疫情网络直报,处突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应急装备购置等。
(13)其他说明:
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项目挂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财务托管,业务技术支持与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县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疾控中心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疾控中心决算总收入6,319,96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5,885.10元,占总收入的55%;事业收入773,498.05元,占总收入的12.24%;其他收入2,070,583.67元,占总收入的32.7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下降3.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各项目经费相对的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疾控中心决算总支出5,678,377.90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104.25元,占总支出的86.21%;项目支出783,273.65元,占总支出的13.79%。与上年对比,总支出下降12.3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相应的各项目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5,104.2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9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后,项目支出相应的减少,增加了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6,656.10元,占基本支出的75.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78,488.15元,占基本支出的2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3,273.6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9.06%,主要原因分析:收回存量资金,项目支出相应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项目督导差旅费、参加上级培训费、本级举办的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9,870.10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75,885.10元,不足部分用上年度结转结余263,985.00元弥补),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8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2.17%,偏离原因: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后,财政支出相应的减少,增加了事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28,09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本年无结余度;
2.2080801项:死亡抚恤支出48,5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林凤清一次性抚恤费,本年度无结余;
3.2082502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麻风病人生活费)10,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本年度无结余;
4.2100401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191,901.06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元,属于上年度结余,主要是省级补助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费等),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度无结余;
5.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952.68元(属于上年度项目结余),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度无结余(其余25,747.32元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防治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等);
6.2100409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48,330.80元(属于上年度项目结余。其中:项目支出245,58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年无结余(其余399,169.20元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主要是麻风病、鼠疫、疟疾、结核病防治经费等);
7.2100499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701.52元(属于上年度项目结余),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下乡差旅费。年末无结余;
8.21005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67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医药费支出,年末无结余;
9.2210201项:住房保障支出236,6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年末无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疾控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0,262.8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61.7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701.13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1,782.67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久远,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疾控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疾控中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61.72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5,962.54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久远,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增长;主要用于保障业务工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疾控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41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1,701.13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4,179.87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检查、项目督导及反馈会议、县市交流学习、乡级办事人员、疫苗配送等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8月16日
附件【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