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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58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是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大量技能型人才与高素质劳动者。承担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中等职业培训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理确定了2016年度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极大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进程,使我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在这一年中招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生源得到扩充,通过“校校联办”,“校企联办”的办学模式,学校在开设专业建设上初见成效,学校社会影响得到新的提高。在资金使用上进一步开源节流,同时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校舍及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改造,使学校办公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 

  2016学年度期末统测中,我校生物学科获七年级全县第二名、八年级全县第一名;地理、政治两个学科获八年级全县第二名;今年的中考,我校综合成绩排全县第四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决算总收入 

  4,690,609.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0,609.62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1%。与上年决算总收入3,969,369.30元对比增加721,240.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增加以及增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690,609.62元,其中:基本支出 

  4,690,609.6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总支出3,969,369.30元对比增加721,240.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90,609.62元。与上年决算数总支出3,969,369.30元对比增加721,240.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60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决算总支出3,969,369.30元对比增加641,240.3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增加、办公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10,60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445,753.92元(其中基本工资1,938,421.00元,津贴补贴1,507,332.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120.00元(其中办公费11,851.52元,电费1,215.60元,邮电费50.40元,差旅费847.00元,公务接待费8,192.00元,工会经费14,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3.4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6,735.70元(其中退休费392,699.40元,抚恤金52,544.00元,医疗费275,933.30元,助学金6,320.00元,住房公积金388,58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93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192.00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16,356.50元减少7,424.5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和接待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0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00元。其中:购置费0.00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具体运行维护费740.00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6,081.5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维修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14人,接待费开支8,192.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0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1,343.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往来单位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2016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