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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57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作演出健康向上、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反映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边防部队,送文化下乡,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2)、代表屏边县参加全州、全省等各种形式的文艺汇演、调演,进行对外文化交流,通过文艺的形式宣传屏边。 

   (3)、搜集整理地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炼加工、继承发展,打造精品,打造地方的文化品牌。 

   (4)、招收合格演员,培养艺术人才,打造一流队伍,组织策划、创作文艺晚会,协助县委、县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举办大型文化宣传活动。 

   (5)、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 

   (6)、组织农村文艺汇演等。 

    (7)、加强民族文化工作队专业队伍建设,做好职工的培训、使用、考核等工作,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技术素质,形成一支思想好、素质高、团结协作、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队伍。 

  二、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民族文化工作队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决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决算内容。部门决算编制与 “十三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决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队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民族文化工作队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退休人员1人,财政全供养30人。 

  四、2016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2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02万元,占总收入的84.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18万元,占总收入的15.59%。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38元,占总支出的93.80%,项目支出21.45万元,占总支出的6.2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二)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345.83万元) 

  2060702款支出7.88万元;2070107款支出287.22万元;2080502款支出8.11万元;2080801款支出8.11万元;2100502款支出14.14万元;2210201款支出20.37万元。 

  五、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民族文化工作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3%。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民族文化工作队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5万元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9.49%。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1、调资。2、有一个在职职工死亡,死亡抚恤费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74.90万元) 

   2060702款支出7.88万元;2070107款支出216.29万元;2080502款支出8.11万元;2080801款支出8.11万元;2100502款支出14.14万元;2210201款支出20.37万元。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3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6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0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0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5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2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今年请舞蹈老师到我队受教.现场授课减少。 

  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