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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57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3、负责我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4、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性文化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队伍,培养、发现艺术人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订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监督与指导。  

  7、主管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审核上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订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8、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县城乡文化内涵。 

  9、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文化体育局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决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决算内容。部门决算编制与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决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局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3,140,81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08,819.36元,占总收入的91.65%;上级补助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32,000.00元,占总收入的8.35%。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3,780,972.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319.36元,占总支出的11.93%,项目支出12,136,653.00元,占总支出的88.0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70101款支出1,357,278.16元,2070108款支出150,000.00元; 2070199款支出907,000.00元 ;2070307款支出660,035.09元; 2079999款支出1,251,120.91元;2080501款支出97,130.80元; 2100501款支出77,940.40元;2210201款支出111,970.00元;2296002款支出800,000.00元;2296003款支出8,368,497.00元。               

  五、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8,319.3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7%。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老年体协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他文化支出-老年人活动经费)。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502.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0.6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原因是日常、项目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70101款支出1,261,278.16元; 2070199款支出907,000.00元; 2070307款支出517,062.01元;2079999款支出1,251,120.91元;2080501款支出97,130.80元; 2100501款支出77,940.40元;2210201款支出111,970.00元。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8,883.0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04.0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579.00元。  

  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文化市场罚没收入6,000.00元,已上缴国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270.17元,上缴国库36,036.31元,剩余233.86元是账户24269601040010770第四季度利息。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