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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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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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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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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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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屏边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屏边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客运、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公路、桥梁、码头等的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7)协调上级交通垂直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8)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屏八公路白河桥至新桥河段路面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建设;
(2)完成屏边县白寨至湾塘通乡油路路面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建设;
(3)启动屏边县杨水公路(杨居寨至大份子段)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2016年底完成路基土石方开挖、换填、调形及涵洞、挡土墙等构造物支砌,完成投资400万元;
(4)启动2017年建制村通村油路库外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
(5)持续抓好地方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局机关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为不定编,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地方公路管理段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1人,退休人员13人,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决算总收入244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1.97万元,占总收入的96.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73万元,占总收入的3.01%。2015年决算总收入11903.20万元,2016年比2015年下降79.45%,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为9680万元,而2016年仅为8万元,所以决算总收入下降得比较明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决算总支出516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5%;项目支出4642.23万元,占总支出的89.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2015年决算总支出17173.10万元,2016年比2015年下降69.95%,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为15105.30万元,而2016年为2584.65万元,减少了484.42%,所以决算总支出下降得比较明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91万元,2015年的日常支出为447.60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2016年相继提高了改革性补贴、基本工资等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9.50万元,2015年的项目支出为16725.50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72.68%,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5105.3万元,2016年为2584.65万元,所以项目支出下降得比较明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0%。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3.10万元,为本年支出的全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
3.农林水(类)支出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445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7%。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0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发生,2015年也没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外出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763人,接待费开支1.80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1.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莅临检查工作、调研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屏边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较多,机关工作人员需要经常往返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及赴省、州市学习培训等,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