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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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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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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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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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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村能源工作站的主要工作是农村能源推广,沼气池的建设,太阳能的安装维修,节能节柴改灶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屏边苗族自治县的农村能源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美丽家园”这一主题,认真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认真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究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指导下,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加快农村脱贫进度,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和节柴改灶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发农村能源,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种养业的发展。对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年来,我县的农村能源工作发展势头虽然良好,但同时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为使我县的农村能源工作更能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16年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 农村能源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主要开展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建设人1345户,其中省级700户,州级645户;节柴改灶1170户,其中成品灶推广1070户,改灶100户;沼液浸种3000亩,农村能源建后管理培训2期。同时开展农村能源建后服务管理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由于全省农村能源工作每年开展都比较晚,2015年的工作作务到当年12月底才下达。所以第一、二、三季度主要开展的是2015年的工作。到今年9月份省、州级计划才下达。故一年的工作任务全部压在第四季度来完成,压力是非常居的,到10月全州的招投标也难全部完成。真正干工作的时间就是一个多月。为不影响下一年的农村能源工作,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在林业局的领导下奋斗两个月一定按质按量完成省州所下达的农村能源建设任务。
二、 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在这一年的农村能源工作中,我站全体人员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本着对工作、对单位、对领导、对人民群众充分负责的强力责任心和使命感,用诚恳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农村能源工作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永于奉献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紧紧围绕落实“创先争优”和“两学一做”的活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勇于探索,努力工作。全年投入在农村能源沼气建设工作中。预计到12月25日止完成: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建设1345户,占计划数的100%,节柴改灶100户,占计划数的100%;成品灶推广1070户,占计划数的100%;沼气综合利用(沼液浸种)3000亩,占计划数的100%;农村能源建后管理培训两期。以上各项目的完成不仅极大缓解了农村生产生活用能对森林的依赖,而且在经济、生态、社会等方面都有极好的效益显现。能源站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局党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关心下,积极参加县、局和自行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及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发放业务和安全宣传材料5000余份,完成农村能源建后管理培训2期,参加培训人员200多人。大力宣传沼气池的科学管理和使用,有效防范因沼气池进出料中毒事件的发生;认真落实老池的日常管理和后续技术服务工作,从而使我县的农村沼气池在正常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农村农户用沼气池的使用率和利用率,真正使沼气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作用。同时对成品灶和太阳能热水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也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为广大用户解决了后顾之忧。让农村能源项目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此外认真履行各项目标责任,服从领导分工,埋头苦干、创新实干、率先垂范,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两学一做活动,大大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协助全局完成森林防火等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账能源站部门决算总收入24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7万元,占总收入的91.29%,比上年减少64.92万元,主要原因: 2016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21.2万元,占总收入的8.71%。与上年对比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返还后摆放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万元,占总支出的20.23%;项目支出417.37万元,占总支出的79.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36.7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跨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加之2016年全体职工调资,所以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能源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7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全体职工调资,所以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能源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支出417.37万元。与上年96.2万元相比增加了321.17,主要原因增加原因项目跨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其中5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项目支出,367.37万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能源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6.76,主要原增加原因项目跨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加之2016年全体职工调资所以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3%。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能源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账面无资金,2015年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2016年中支出,引起增资。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能源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能源站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能源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57人,接待费开支0.55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乡林业站、村社干部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能源站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xls】